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大渡河公司大渡河流域上游清潔能源基地規劃設計服務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為有序推進大渡河流域上游可再生能源一體化綜合開發,以流域上游段水電(含前期、在建、投產)項目為基礎,結合各項目擴機(抽蓄)規劃,深入論證流域上游片區水電、抽蓄、光伏、風電等多種能源一體化開發技術方案,按照多能互補、統籌運營、聯合調度、分階段實施的原則,研究提出大渡河流域上游多能互補清潔能源基地規劃方案。招標范圍主要包括:
(1)結合阿壩州“十四五”中期光伏、風電資源普查及規劃調整成果、大渡河干流上游主要水電項目(雙江口、金川、安寧、巴底)擴機(抽蓄)規劃成果,研究水電、抽蓄項目光伏、風電配置方案;根據電網送出條件提出分階段實施建議,編制《大渡河流域上游多能互補清潔能源基地規劃方案》,并通過招標人認可的專家咨詢及機構評審。
(2)完成雙江口、金川水電站光伏、風電資源配置實施方案,協助招標人完成咨詢、評審及項目報批工作。詳見采購文件技術部分。
(3)服務期:自合同簽訂日起,服務期24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新能源項目規劃研究咨詢服務的合同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擔任新能源項目規劃研究咨詢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9-06 2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9-12 16: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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