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涼山州西昌市牦牛山風電項目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專 題服務, 項目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雅礱江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次 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涼山州西昌市牦牛山風電項目位于涼山州西昌市西側阿七鎮、佑君鎮、馬鞍 山鄉、開元鄉、巴汝鎮、樟木菁鎮、瑯環鎮的牦牛山-磨盤山山脊,山脊總長度 約 65km, 地 理 坐 標 介 于 東 經 101° 48'6.14"~ 102° 10'4.56", 北 緯 27° 33'10.44"~28°9'33.42"之間, 海拔高程在 2500m~4000m 之間, 北部較高, 向南 逐漸降低。牦牛山裝機規模為 60 萬 kW,擬新建南、北 2 座 220kV 升壓站。
2.2 項目實施地點: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2.3 標段名稱:涼山州西昌市牦牛山風電項目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專 題服務。
2.4 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范圍為涼山州西昌市牦牛山風電項目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 期專題服務,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
負責送出工程(包括線路工程和對側變電站側改擴建) 可行性研究設計, 按 照國家有關規范要求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可行性研究評審,負責協調相關 部門(單位)出具審查意見。
(2)前期專題及核準配合
1) 負責送出工程社穩評估、安全預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 壓覆礦調查、軍事影響、文物影響、安全預評價、節能評估、地災評估等專題報
告編制、評審(評估) 、報批(報備) 及相關協調等工作, 并負責取得批復文件; 2)負責項目申請報告編制及核準配合等工作; 3)配合發包人另行委托的土地、林草地等前期專題手續辦理工作。
具體工作范圍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2.5 服務期:
合同服務期從合同簽訂生效至工作完成并出具本協議書約定的工作成果, 移 交全部資料至發包人為止。若合同簽訂后 2 年內未開展相關工作, 雙方另行簽訂 補充備忘錄終止合同。各項工作的完成時間要求如下:
(1) 合同簽訂生效,收到發包人通知后,2 個月內完成送出工程可行性研 究設計。
(2)收到發包人通知后, 1 個月內完成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評審工作。
(3) 收到發包人通知后,1 個月內完成送出工程社穩評估、安全預評價專 題并取得批復, 2 周內完成項目申請報告。
(4) 收到發包人通知后,3 個月內完成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壓 覆礦調查、軍事影響、文物影響、節能評估、地災評估等 7 個專題報告編制、評 審(評估)、報批(報備)及相關協調等工作,取得批復文件。
具體時間在合同簽訂后根據工作需要, 經雙方協商可進行調整, 但最終需滿 足項目核準、開工及并網發電總體要求。
2.6 項目招標人、業主、現場管理機構
項目招標人:雅礱江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項目業主:雅礱江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即發包人。合同以發包人名義簽 訂。
現場管理機構:雅礱江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新能源管理局。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人基本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獨立民事主體。
(2) 投標人資質要求:同時具有:1) 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2) 工程 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
(3)投標人業績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含當日)以來,承擔并完成過 220kV
及以上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設計工作(僅限已完成業績)。
(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同時具有:1)高級及以 上技術職稱;2) 2018 年 1 月 1 日以來,擔任過 220kV 及以上送出工程可行性研 究設計工作的項目負責人。
(5)投標人其它要求:無。
(6)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7)聯合體要求:無。
(8)備注:無。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3 年 09 月 01 日 20:00:00 至 2023 年 09 月 06 日 20:00:00 (北京時間, 下同) 購買、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 接受其他方式購買)。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00 元,過時不售,售后不退。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
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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