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
一、招標條件
本 包頭鋁業有限公司輔機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智能照明系統節能技術應用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包頭鋁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包鋁電解二廠路燈使用年限長,光衰大,夜間照度不足,通過將原普通路燈更換為太陽能智慧路燈,增加照度;燈具具備根據環境光照情況智能調節亮度的功能,降低整體功耗;通過太陽能市電互補的方式,在保證供電的前提下實現節能降耗。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包頭鋁業有限公司輔機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智能照明系統節能技術應用采購項目
2.1項目名稱: 包頭鋁業有限公司輔機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智能照明系統節能技術應用采購項目
2.2項目類型: 貨物
2.3項目概況:包鋁電解二廠路燈使用年限長,光衰大,夜間照度不足,通過將原普通路燈更換為太陽能智慧路燈,增加照度;燈具具備根據環境光照情況智能調節亮度的功能,降低整體功耗;通過太陽能市電互補的方式,在保證供電的前提下實現節能降耗。
2.4項目地點: 包頭鋁業有限公司電解二廠
2.5招標范圍:項目共涉及包頭鋁業有限公司電解二廠80套太陽能智慧路燈的供貨、安裝、調試。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包頭鋁業有限公司輔機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智能照明系統節能技術應用采購項目
資格項目 |
資格要求 |
資質要求 |
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五年(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3個同類設備的業績,成立不足五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來的合格業績證明不少于2項,,提供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或合同關鍵頁復印件或驗收證明復印件,以簽署日期為準。 |
信譽要求 |
1. 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諾書。 3.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其他:設備安裝部分允許分包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3-08-29 09:00——2023-09-06 17:00(北京時間)。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13681557910 )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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