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黑龍江省密山市集中式公共儲能項目工程位于黑龍江省密山市經開區, 場址 距離北側 G331 國道約 2km,交通便利。擬建場地平坦開闊, 占地面積約 60 畝。 項目總規劃儲能容量 200MW/400MWh,約占地 60 畝, 同時配套建設一座 220kV 儲能變電站及其附屬設施,變電站設 2 回 220kV 出線。本次一期工程建設 20MW/40MWh 儲能系統及配套設施。
2.2 招標范圍
本此招標采購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設備:
包含交流側可用容量 20MW/40MWh 鋰電池集裝箱系統、變流升壓集裝箱系統、能量管理系統(EMS)等模塊的儲能系統全套設備, 包含設備采購、運輸、調試。
交貨地點:密山市經開區集中式公共儲能項目所在地。
交貨期:計劃于 2023 年 10 月 15 日前交貨。具體交貨時間根據項目建設進度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注:在本招標項目保證可用的總容量不變的前提下,投標人可根據電池倉單 體容量進行相應調整,在項目現有場地情況下,滿足項目交流側可用容量達到20MW/40MWh。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法人資格: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技術資質: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或以上的資質和能力。
3.2.2 本次投標所供貨的主要設備的生產商應通過質量認證標準, 且能根據標準采取有效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確保設備設計、制造質量等。
3.2.3投標人須為提供擬購電芯容量衰減曲線報告,提供電芯、電池模塊、 電池簇出廠檢測報告及質量認證報告,電池管理系統(BMS)檢測報告; PCS出廠檢測報告、型式試驗報告及質量認證報告。
3.2.4 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應在投標書中提供所投電池等設備生產廠商的投標授權書及供貨保證書。
3.2.5 本項目為風電配套產業項目, 投標人為本項目所使用的電池集裝箱相 關設備應按照當地政府及省發改委投資要求, 在項目當地(黑龍江省密山市) 完 成集成生產, 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與有關方在當地生產的意向書或者廠房租賃協議或技術合作協議等)。
3.3 業績要求
3.3.1 投標人自投標報價截止日, 本次投標所供貨的主要設備需要滿足以下要求(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1)本次投標所供貨的主要設備, 應具有 1 個及以上 100MW/200MWh 及以上容量的單體儲能項目應用業績。
(2)本次投標所供貨的 PCS 儲能變流器, 近 2 年應具有 2 個及以上 20MW 容 量的單體儲能項目應用業績或 1 個及以上 50MW 容量的單體儲能項目應用業績,且累計 200MW 容量以上的儲能項目應用業績。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 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設備的制造和供貨。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 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相應說明),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函及其附錄)。
3.5加工設備:投標人應具備足夠的廠房、設備制造、加工等生產能力;具 有符合技術規范所規定的設備試驗、檢驗設施(包括車間和現場試驗、檢驗) 和制造工藝。
3.6 主要技術人員:必須具備參與同類設備的管理、設計、試驗、制造工藝、質量控制、質量保證和培訓等方面的經驗;現場安裝、調試和試驗的主要技術指導人員,必須具備參與兩個以上同類設備項目的經驗。
3.7 履約信譽: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業績,并在過去按時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設備的交易中獲得用戶的好評。
3.8 其他
3.8.1 投標人應無行賄犯罪記錄。
3.8.2 投標人應無履行合同的不良記錄, 無不良訴訟記錄, 無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受到違規處罰的記錄。
3.8.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負責人為同一個人或存在管理、控股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與同一個標段的投標;
(2)進口設備、材料國外制造商在國內有銷售、辦事代表機構能直接銷售,代理商投標的。
(3)同一貨物/產品(同一品牌同一型號) 如為代理商投標, 出現多家授權代理商同時參加投標的;
(4)被責令停業的;
(5)被暫?;蛉∠稑速Y格的;
(6)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7)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