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1號50萬千瓦風電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旗境內。場地中心位于包頭市達茂聯合旗明安鎮以北16.5km。場址東西寬度約9.2km,南北寬度約11km,場址面積約96.7 km。
項目總裝機容量為500MW,,新建1座220kV升壓變電站,升壓站安裝2臺容量為250MVA的220kV主變壓器,升壓后匯入220kV母線,經1回220kV輸電線路送出。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三峽能源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1號50萬千瓦風電項目工程220kV升壓站裝設的35kV動態無功補償裝置(SVG)及其附屬設備,具體如下:
6套35kV、輸出容量約±30Mvar、響應時間小于10ms、水冷卻的SVG無功補償裝置及其它為保證設備正常運行所必需的附屬裝置、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運輸、交貨、監督和指導現場安裝、提供工廠圖紙及資料,以及現場安裝調試階段的質量檢查、試驗、試運行和驗收以及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提交等技術服務工作。
無功補償裝置的單套容量暫定為30Mvar,最終容量以買方取得無功補償專題批復為準,若最終確定的單套容量在25Mvar~35Mvar之間,則無功補償裝置的單套價格不做調整。
買方保留調整無功補償裝置采購套數的權利。
2.3 交貨要求
交貨批次和進度:首批交貨時間為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具體交貨批次、時間及數量以買方通知為準。
交貨地點:內蒙古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1號50萬千瓦風電項目工地買方指定地點。
交貨條件:車板交貨。賣方負責將貨物運抵至項目現場買方指定地點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質條件、業績要求,并在財務、信譽、其他等方面滿足本招標文件的要求:
(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無功補償設備制造商。
(2)業績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套單臺容量30Mvar及以上、35kV水冷型動態無功補償裝置的供貨業績(需提供合同文件,需體現數量及單臺容量),其中具有至少1套投標型號設備成功運行經驗(需提供合同文件及用戶運行證明材料)。
(3)財務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年)無連續2年虧損。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其它要求:具有國家認可檢驗單位出具的30Mvar及以上、35kV水冷型動態無功補償裝置型式試驗報告。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 2023年8月13 日 9 時整至 2023 年 8月18日 17 時整(北京時間,下同)。
4.2 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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