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名稱及內容
項目
項目編號:BB2023SQGCZ1551
招標代理
項目性質:建設工程 項目 項目范圍、規模:項目位于禹會區姜橋路西側、Q-04路北側、Q-19路東側、Q-02路南側,項目占地面積約94畝,建設內容為新建約18萬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保障房為裝配式建筑)等相關配套設施(供配電、綠化景觀、亮化照明、消防、三網、安防、道路、鋪裝及大門圍墻等)和配建道路Q-02路(Q-20路-Q-18路)、Q-04路(南外環路―高新路)、Q-05路(南外環路―姜橋路)、Q-06路(東海大道-興華路)、Q-18路(興中路―興華路)、Q-19路(興中路―興華路)、姜橋路(東海大道-秦集路)、高新路(東海大道-秦集路)及興華路(黃山大道-秦集路),紅線外綠地,小區道路、配建道路、雨污水管道應做到與周邊市政無縫對接(超出紅線與現狀銜接部分由中標單位現場實際設計施工,費用已考慮在投標報價中)及與整個項目相關驗收工作的整體性。 主要建設內容包含但不限于紅線、圖紙及設計任務書范圍內施工圖設計、設備采購、施工項目工程總承包、配套工程、配建工程、及與其有關的其他技術服務等(燃氣、市政供水除外)全部內容并滿足各種驗收要求,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備案及整體交付、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 投資概算:100673.25萬元 施工工程費控制價(A值):99585.10萬元 資金來源:國有資金 批準文號:禹發改字[2023]64號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組織招投標活動) 2.1 企業要求 (1)本次設計、采購、施工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以下資質: 設計資質要求: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同時滿足條件①和②; ①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施工資質要求:同時滿足條件①和②,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①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如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業績要求: 1)設計:2015年1月1日以來,完成1個建筑面積在9萬平方米及以上或單個合同造價30000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業績。需同時提供①合同或中標通知書、②批復文件或合同驗收意見或委托人出具的項目完成書面證明材料或圖審合格證。證明材料須體現規模(合同或中標通知書中如不能體現,則由業主單位或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或中標時間為準。 2)施工:2015年1月1日以來,完成1個建筑面積在9萬平方米及以上或單個合同造價30000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需同時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②2015年1月1日以來竣工驗收報告(設計、監理、施工、建設 單位蓋章)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已完工證明。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中約定的竣工時間、規模、造價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時,以竣工驗收報告或已完工證明中載明的信息為準。 2.2 相關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即施工經理):合同履行期間,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
(2)技術負責人資質:具有高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 (3)施工經理資格、業績:具有建筑工程專業國家壹級注冊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注冊在投標人所在的單位。2015年1月1日以來,完成1個建筑面積在9萬平方米及以上或單個合同造價30000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需同時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②2015年1月1日以來竣工驗收報告(設計、監理、施工、建設單位蓋章)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已完工證明。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中約定的竣工時間、規模、造價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時,以竣工驗收報告或已完工證明中載明的信息為準。項目經理業績,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項目經理發生變更的,該業績屬于變更后的項目經理。 (4)設計經理資格、業績: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且為本項目設計負責人。2015年1月1日以來,完成1個建筑面積在9萬平方米及以上或單個合同造價30000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業績。需同時提供①合同或中標通知書、②批復文件或合同驗收意見或委托人出具的項目完成書面證明材料或圖審合格證。證明材料須體現規模(合同或中標通知書中如不能體現,則由業主單位或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或中標時間為準。 2.3 投標截止前,投標人不良行為在披露期內,按以下方式處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轄縣 監督管理部門累計扣分2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參與本項目投標。 (2)被蚌埠市及其所轄縣 監督管理部門累計扣分20分以下的,在技術標評分中,扣除其不良行為的累計扣分值。 (3)聯合體投標的,以各聯合體成員中不良行為被蚌埠市及其所轄縣 監督管理部門累計扣分最高的為準。 (4)扣分以《蚌埠市 市場競爭主體不良行為處理辦法》(蚌公資〔2021〕76號)認定標準記錄的為準。原先根據已廢止的《蚌埠市 市場投標人不良行為處理辦法》(蚌公共資源局〔2019〕23號)作出的不良行為結果不再作為評標評審使用,但披露期未結束的,招標人可作為“評定分離”項目的定標參考。 2.4 聯合體投標: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如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中設計方、施工方必須分別滿足招標公告對設計企業、施工企業資質要求。聯合體牽頭單位須為施工單位且聯合體單位不得超過3家。招標文件要求施工方提供的業績、人員、獎項均以牽頭人為準。 2.5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1 下載時間:2023年8月8日以后 3.2 下載
4.1 公告發布時間:2023年8月8日 4.2 開標時間:2023年8月29日9時00分 4.3 開標 4.4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同開標時間。 4.5 遞交投標文件的方式:通過蚌埠 系統提交。 5.1 投標保證金采用轉賬方式的必須從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出,采用電子保函方式的必須使用投標人基本賬戶辦理,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5.2 招標文件費用:每套人民幣0元。 5.3 投標人在往投標保證金指定賬戶轉賬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時,務必要求轉出銀行必須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SQGCZ1551項目投標保證金,以確保轉入銀行進賬單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內容。否則,造成無法識別投標人的交易項目時,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5.4 本項目利用互聯網遠程開標時,投標人在網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無須委派被授權人(委托代理人)參加現場開標,不需現場遞交投標資料。 5.5 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組織招標活動。 6.1 本項目采用網上招投標方式,請投標人在“蚌埠市 網站”下載最新版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運行需在國際互聯網絡通暢狀態,各投標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標書制作錯誤,如因此導致無效投標,責任自負。具體見“服務中心-下載中心”欄目下的資料,仔細閱讀招標文件要求和相關操作手冊。如有技術問題請聯系4009980000。CA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有關問題請撥打服務
6.2 投標人須使用數字證書(主鎖)簽章和加密投標文件。如未辦理數字證書請及時到安徽蚌埠 CA證書辦理窗口,
6.3 本項目投標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具體請在“蚌埠市 網站→下載專區”中下載,軟件運行需在國際互聯網絡通暢狀態,各投標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標書制作錯誤,如因此導致無效投標,責任自負。 6.4 聯合體成員的所有資料統一由牽頭人上傳到投標文件“資格審查資料”欄目內。未按規定上傳資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認可。
郵箱:1669690600@qq.com (郵件不得署名)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以下媒體發布: 蚌埠市 網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s:// ); 安徽省招標投標信息網(http:// ); 安徽省 監管網(http://ggzy.ah.gov.cn)。 9.1 本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或其它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評標結果公示期間提出。 9.2 異議時,應當按照《蚌埠市 活動質疑異議和投訴舉報暫行規定》(蚌政秘〔2020〕79 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異議質疑答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異議質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規定,以書面形式加蓋電子印章后通過蚌埠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在線提交。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3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及方式
4 公告發布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及方式
5 其他事項說明
6 特別說明
7
8 信息發布
9 異議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