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煤鄂爾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圖克廠區蒸發塘高鹽水減量化處置服務采購項目,招標人為中煤鄂爾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F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2.1.1項目概況:廠外蒸發塘位于烏審旗圖克工業園區外東北角,占地面積42.6公頃。蒸發塘為中煤鄂爾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配套環保項目,主要接收廠內水處理裝置產生的濃鹽水(含鹽量7%~8%左右)以及裝置調試、停車檢修、清洗過程產生的高鹽水(含鹽量6%~7%左右),進而通過晾曬蒸發實現高鹽水減量。
2022年開始,隨著鄂爾多斯市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的深入開展,鄂爾多斯市污染防治攻堅辦、烏審旗污染防治攻堅辦先后要求我公司逐步轉變蒸發塘晾曬池功能,對蒸發塘中已有高鹽水進行回收處理,在實現高鹽水減量化的同時滿足應急池使用功能。現計劃將15萬立方米蒸發塘高鹽水通過招標的方式委托專業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理。此次招標確定三名中標人,每個中標人完成5萬立方米蒸發塘高鹽水處理。
項目建設場地位于我公司圖克廠區尿素裝置二系列東側預留地,蒸發塘高鹽水計劃通過廠區至蒸發塘送水管道返回至廠區內。
2.1.2招標范圍:
(1)此次招標內容為處理15萬立方米蒸發塘高鹽水。
(2)投標方采用撬裝式(集裝箱式)設備等處理裝置處理圖克廠區蒸發塘暫存的高鹽水。
(3)投標方提供的工藝及裝備必須滿足本項目要求,處理規模不低于300立方米/天。
(4)合同簽訂后,投標方50日內完成現場安裝及調試,具備進水條件。
(5)項目產生的固體產品及固廢(一般、危廢)由投標方負責處理,處理過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及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環保要求和標準。
(6)蒸發塘高鹽水處理后產生的冷凝液回收至循環水工段,冷凝液水質要達到我公司回收指標(詳見第五章技術要求)。
(7)該項目不允許產生液體廢棄物。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服務期:開始時間:合同簽訂之日;合同截止時間:合同簽訂后6個月或完成5萬立方米高鹽水處理,以先到者為準。
2.4 服務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烏審旗圖克工業園中煤鄂爾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圖克廠區
2.5服務范圍:
(1)投標方需采用集裝箱式、撬裝式設備等處理蒸發塘暫存的高鹽水。
(2)投標方提供的工藝及裝備必須滿足本項目要求,處理規模不低于300立方米/天。
(3)合同簽訂后,投標方在50日內完成現場安裝及調試,具備進水條件。
(4)項目產生的固體產品及固廢(一般、危廢)由投標方負責處理,處理過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及國家相關環保要求和標準。
(5)項目產生的冷凝液回收至循環水工段,冷凝液水質要達到我公司回收指標(詳見第五章技術要求)。
(6)投標方需到招標方現場踏勘、取樣分析,根據化驗結果、現場綜合情況制定合適的高鹽水處理工藝路線及處置方案。
(7)投標方提供完整、恰當的蒸發塘高鹽水減量工藝方案、運營方案。
2.6計量及付款方式:
2.6.1計量方式:處理水量以該項目處理的蒸發塘高鹽水進水流量數據為準,按處理每立方米高鹽水費用計費;流量計由投標方提供、安裝,并提供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校驗證書,須滿足國家計量強檢要求。
2.6.2付款方式
本合同為單價合同,處理每立方米高鹽水含稅單價為: 元。每月按照處理水量據實結算,招標方收到投標方開具13%的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經招標方審核后辦理結算手續。
在合同履行期間,因國家稅收政策調整,本合同稅率發生變化,結算時不能按原定稅率開具發票的,產生的稅差在合同總價中做相應調增或調減。
2.7履約保證
中標通知書下發后一周內,乙方繳納金額為100萬元的履約保函。
2.8工程界限劃分
2.8.1招標方負責提供生產場地和公用介質的接口位置。
2.8.2投標方負責場地平整、土地防滲、廠房建設、項目施工、設備生產、項目人員、設備維護等工作,需到招標方場地進行踏勘。
2.8.3項目產生的冷凝液回收至循環水裝置,冷凝液水質要達到招標方回收水質指標(詳見第五章技術要求)。
2.8.4項目產生的固體產品及固廢(污泥和雜鹽)由投標方按照國家要求和規定進行處置。
2.8.5投標方需要使用招標方電、蒸汽、水等公用介質(招標方不提供循環冷卻水),則按照具體使用量據實結算費用(電單價為:0.5元/度;蒸汽(0.35MPa或0.5MPa)單價為:45元/噸;生產水單價10元/噸),公用介質使用費用在每月服務費中扣除。
2.9投標報價
序號 |
項目 |
單位 |
預估數量 |
含稅單價(元/立方米) |
備注 |
1 |
蒸發塘高鹽水減量化處置服務 |
立方米 |
5萬 |
|
稅率為 13% |
單價包括設備維護、安裝、運輸,人員工資、危廢處置、廠房場地建設等一切費用,招標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應附營業執照掃描件);
3.2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高鹽水蒸發結晶承包(處理規模在300立方米/天及以上)業績或高鹽廢水無害化回收利用(處理規模在300立方米/天及以上)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
3.3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3年08月04日 09時00分到2023年08月14日 16時00分。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3年08月04日 09時00分到2023年08月15日 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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