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科技新城科創港項目(一期)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數字科技新城科創港項目(一期)(項目名稱)已由常熟市行政審批局以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常行審投備(2023)91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常熟市恒智科創發展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常熟市恒翔建設 (招標人)委托涵熙(蘇州)工程顧問 (招標代理單位)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數字科技新城科創港項目(一期)監理(標段名稱)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
2.2 工程規模:監理范圍內總建筑面積約177000平方米(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受監工程總造價約6億。
2.3 招標范圍:施工全過程及保修階段監理
2.4 監理服務期:109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8月25日
2.5 監理合同估算價:1140.11萬元
2.6 標段劃分: 1個標段
2.7 其它: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質;
3.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
(1)擬承接本工程的總監無在監工程,或者雖有在監工程,但已簽合同不滿3只。
(2)擬承接本工程的總監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五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
3.8其它要求:
(1)本工程申請人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三年內、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五年內須無行賄犯罪記錄。
3.9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4.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是否采用評定分離:√□是 □否。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