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軌道交通11號線與3號線貫通運營改造項目3號線全自動運行改造工程監理項目III/XI-JL標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蘇州市軌道交通11號線與3號線貫通運營改造項目(項目名稱)已由蘇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蘇州市軌道交通11號線(原S1線)與3號線貫通運營改造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蘇發改重【2023】25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蘇州市軌道交通集團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和內容
2.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
以上信息僅供本次招標使用。
2.3招標范圍:本工程全線(含控制中心、車站、區間、車輛段、備用控制中心、主變電所、停車場等相關施工區域)核心系統(信號、通信、綜合監控、站臺門、配套改造工程)安裝監理,包括各系統的設計圖紙及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安裝工程的全區域、全過程監理工作,提供設計圖紙審核、出廠檢驗(含設備工廠靜態測試和業主要求的各種過程檢查)、施工準備、安裝調試、綜合聯調、竣工驗收、試運營、臨管、質保期直至工程最終驗收全過程的工程監理服務。
2.4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監理內容 | 監理費合同估 算價(萬元) | 工期 (日歷天) |
E3205010304040638001005 | 3號線全自動運行改造工程監理項目III/XI-JL標 | 全線(含控制中心、車站、區間、車輛段、備用控制中心、主變電所、停車場等相關施工區域)核心系統(信號、通信、綜合監控、站臺門、配套改造工程)安裝監理 | 590.7 | 505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備住建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或鐵路工程監理甲級資質(資質)。
3.2總監理工程師要求: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人須具備 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機電安裝工程或通信工程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應為投標單位在職職工(須提供勞動合同和近3個月的社保證明)。
3.3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R是□否
R投標人R總監理工程師承擔過類似業績;
(1)投標人須同時具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弱電類(信號或通信)和機電類(站臺門或綜合監控)系統監理已完工業績。
(2)總監理工程師業績要求:須以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的身份承擔過城市軌道交通弱電類工程(信號和通信)已完工業績,須為在本企業業績。
類似業績認定標準:
R_企業業績以合同為準,已完工證明以竣工驗收報告(或業主證明材料等)為準。如單個合同無法同時體現弱電類和機電類兩個系統業績,可分別提供弱電類監理合同和機電類監理合同;
R_總監理工程師業績以合同為準,如合同無法體現相關信息,可增加相關證明材料加以佐證(如中標通知書或業主證明材料等);已完工證明以竣工驗收報告(或業主證明材料等)為準。如單個合同無法同時體現信號和通信兩個系統業績,可分別提供信號監理合同和通信監理合同。
3.4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 總監理工程師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