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 北京市
一、招標條件
本 2023 年智慧供熱項目 (一標段) 服務采購 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 資金來源為 自籌, 比例 100% ,招標人為 北京市熱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 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 公開招標 。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 本次招標采用統招分簽原則,中標人與招標人所屬企業簽訂合同。本次招標的 7 個標段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則,即投標人可以同時投標多個標段,但只能中標 1 個標段。7 個標段按一標段 001、二標段 002、三標段 003…依次確定優先級, 001 為第 1 優先級, 002 為第 2 優先級,以此類推。評標順序按優先級排序進行, 推薦中標候選人 1 名。若投標人多 個標段同時排名第一名,按優先級順序靠前標段推薦為中標候選人,其他標段依綜合得分排 序依次進行遞補。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2023 年智慧供熱項目(一標段)服務采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4.1 |
資質要求 |
投標人須具有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證書。 |
1.4.1 |
財務要求: |
/ |
1.4.1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 連續5年承擔過供熱設備銷售及調試安裝或供熱 運維或技術服務或技術開發等類似業績,且每年 累計業績 (合同額) 不低于500萬元。并且近五年 需有至少一項供熱管網平衡調節或智慧供熱相關 類似業績。業績需編制清單列明每年各項目合同 金額及總計金額,后附對應應合同掃描件 (合同 需含有甲乙雙方、建設內容、合同金額、簽字蓋 章等內容) 。 |
1.4.1 |
信譽要求: |
/ |
1.4.1 |
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
參與此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需提供本單位不少于 1 年的社保證明。項目負責人具有__1__項以項目 負責人身份的類似業績。 |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3 年 07 月 06 日 14 時 至 2023 年 07 月 11 日 16 時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 2023 年 08 月 01 日 09 時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