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經鎮派出所、交警中隊營院環境改造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搬經鎮派出所、交警中隊營院環境改造工程已由如皋市行政審批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如皋市搬經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搬經鎮派出所、交警中隊營院環境改造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
2.1.2 建設規模:派出所、交警中隊營院環境改造工程,面積約4500m2,包括東西附房墻頂乳膠漆出新、地面鑿除新鋪、更換燈具;后附屬用房一層為訊問室,原墻、地、頂面裝飾拆除;墻面新做軟包飾面,地面新做運動地膠,頂面新做石膏板平頂等,具體情況詳見技術要求、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1.3 合同估算價:479.81萬元(含暫列金13萬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歷天。
2.1.5 質量要求:合格。
2.2 招標范圍:派出所、交警中隊營院環境改造工程,面積約4500m2,包括東西附房墻頂乳膠漆出新、地面鑿除新鋪、更換燈具;后附屬用房一層為訊問室,原墻、地、頂面裝飾拆除;墻面新做軟包飾面,地面新做運動地膠,頂面新做石膏板平頂等,具體情況詳見技術要求、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3.2 投標人須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投標人擬派 ⑴ ⑵ ⑶ ⑷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若投標人擬派 3.4. 投標人及擬派 3.4.1 自2021年7月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 3.4.2 自2022年7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 3.4.3 自2023年4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4按照《關于在 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的規定,失信對象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失信對象的認定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或“信用江蘇”網站公布名單為準; 3.4.5 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蘇建質安〔2020〕75 號)以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落實蘇建質安〔2020〕75 號文的補充通知》(蘇建質安(2022)198 號)文件要求,投標單位因生產安全事故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且被限制承攬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內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 3.4.6 3.6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 本工程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招標采購。 3.8.1 投標人需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的規定提供相應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附后)并加蓋公章。 3.8.2 企業標準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規定自行填寫。本項目標的屬于“建筑業”行業。 3.8.3 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招標采購的項目,不再執行價格評審優惠的扶持政策。 3.9 本工程執行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節能產品是指列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環境標志產品是指財政部、國家環保總局制定的《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4.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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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