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朔集團公司城市主戰消防車和搶險救援消防車采購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序號 |
貨物名稱 |
數量 |
主要技術規格 |
1 |
城市主戰消防車 |
1臺 |
發動機額定功率:≥251kW; 排放標準:國六排放標準。 |
2 |
搶險救援消防車 |
1臺 |
發動機額定功率:≥255kW; 排放標準:國六排放標準. |
具體技術參數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供貨要求。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交貨期:合同簽訂后6個月內。
2.4交貨地點:平朔公司指定倉庫。
2.5報價形式:固定總價(不含稅)。
2.6付款方式:(1) 設備到達招標人指定安裝現場設備安裝調試運行正常,并經買賣雙方現場初步驗收合格,投標人開具合同金額100%增值稅發票,招標人支付合同總金額的90%。
(2) 質量保證金為合同總金額的10%,質保期為12 個月,質保期從設備整體安裝調試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質保期12 個月內設備運行沒有質量問題,質保期結束后支付剩余的合同總金額的10%。
2.7質量保證:投標人所投標產品應是全新的且無材質、無加工工藝缺陷并承諾1年質量擔保(消耗件除外),應完全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2.8投標廠家請詳細閱讀招標文件,投標廠家須報出所供產品的規格型號、詳細技術參數、品牌、產地、計量單位、交貨時間、報價有效期、運輸方式等商務條款;并一次性報出最具競爭力的價格,報價為現場到貨不含稅價格,并注明稅率,報價含分項內容及其價格,含全部隨機備件,質保期一年內的易損件及消耗件(投標廠家根據經驗自行提出)。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3.2 投標人應為投標產品的生產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
3.3 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須具有同類設備的銷售業績(提供能夠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括:合同買賣雙方簽字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中如關鍵信息不全,可補充技術協議等證明材料)。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1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3年7月3日 9:00 至 2023年7月25日9:00。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3年7月3日 9:00 至 2023年7月25日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