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本項目擬在廣東省汕頭市利用居民屋頂以及黨政機關等公共建筑屋頂建設容量為 200MWp 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 項目采用“全額上網”方式并網。電站包括光伏發電系統 以及相應的配套并網設施, 本項目各戶經過逆變器就近接入柱上變壓器低壓側并網。工 程采用單面單晶硅組件+組串式逆變器+固定支架方案。鋼結構支架為陽光房形式、固定 支架形式, 光伏組件安裝于鋼架上, 逆變器采用鋼支架固定于房屋墻壁上適當位置。本 工程光伏建設選用產權明晰、房齡小、屋頂平整的混凝土平屋頂。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廣東汕頭 200MWp 綠電鄉村三網融合示范光伏項目所有工程范圍的監理工作; 包括設計、設備采購、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準備到工程施工及安裝、分部試運、整 體調試、通過試生產后移交及試生產后 1 個月內所應承擔的全部監理內容。包括 太陽能光伏組件、逆變器、交流防雷匯流箱、箱變、站區管線布置等安裝及調試, 配電間與控制室建筑改造工程,環境保護工程等整個光伏電站全部工程的監理,
出具環境保護監理報告。
2.3 工程服務期限
監理服務期限為 24 個月, 包括設計、采購、施工階段、分部試運、整體調 試、啟動驗收、試運行驗收、尾工缺陷消除及竣工驗收。監理預計進場時間為2023 年 8 月,具體開始監理時間以發包人通知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法人資格: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 資格。
3.2 資質條件:投標人應具備綜合監理資質或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并 在人員、實驗檢測儀器設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3 業績要求:報價人近 3 年具有與本詢價項目相類似的 2 個及以上工程監 理業績(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 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 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 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六章投標格式文件)。
3.5 總監理工程師及主要人員:擬投入本合同實施的監理人員結構合理、人 員足夠、專業齊全、經驗豐富, 監理人員均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具體要求 如下:
3.5.1 總監理工程師:必須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提供勞動合同和社 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持有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至少全過程 參加過 2 個以上類似本工程項目性質與規模的監理服務并擔任主要負責人(要求 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5.2 主要土建及金結設備監理人員:至少有 1 個以上類似本工程土建、廠 房施工全過程監理服務;
3.5.3 主要設備安裝監理人員:至少有 1 個以上類似本工程設備安裝項目的 全過程監理服務;
3.5.4 具有設備監造技術能力。
3.6 其他
3.6.1 投標人應無行賄犯罪記錄。
3.6.2 投標人應無履行合同的不良記錄, 無不良訴訟記錄, 無在招標投標活
動中受到違規處罰的記錄。
3.6.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 與本招標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 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0)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1)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 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 信企業名單;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6) 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有行賄 犯罪行為的;
(1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