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湘潭縣石潭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工程 EPC 總承包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項目業主為湘潭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BRR-2022-ZB2-ZB-016-45。
2.2 項目名稱: 湘潭縣石潭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工程 EPC 總承包。
2.3 項目概況
湘潭縣石潭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站址距湘潭市市區約 25km,平均海拔高度約 40m,場區中心地理位置約為北緯 27.769684° ,112.642908° 。省 道 S330、S219 從站區附近穿過, 交通較為便利。
本項目本期裝機容量交流側為 60MW,共安裝 550Wp 雙面雙玻光伏組件 139360 塊, 直流 側容量 76.648MWp。裝機規模、占地面積較大,為減小輸電損耗,采用分塊發電、集中并網 方案。本電站采取 3.125MW/2.5MW 為子方陣的方案,將系統分成 16/4 個光伏并網發電單元。 本項目新建 1 座 110kV 升壓站、升壓后通過 110kV 線路接入石塘 110kV 變電站,最終送出方 案以接入系統報告及其批復意見為準。
2.4 招標范圍
(1)光伏電場工程地質詳細勘察、勘測定界報告、地形測繪(除光伏區及升壓站區域)、 光伏電場初步設計、光伏電場施工圖設計、設計優化或者設計變更、光伏電場竣工圖編制等, 以及其它相關服務(如設計接口、設計聯絡、現場服務、設計交底、工程檢查及驗收、相關 評審、編制設計總結,以及配合發包方出具相關手續辦理所需圖紙)等;
(2) 光伏電場所有設備和系統的供貨(光伏組件、箱逆變一體機、主變、35kV 開關柜、 二次成套設備、GIS/AIS、SVG 除外),光伏電場所有設備和系統的二次倒運、安裝、檢驗、 試驗(含特殊試驗) 及檢查測試(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組件現場隱裂檢測等政府及電網要求的 檢測項目)、單體調試及分系統試運與整套啟動、質監驗收、達設計值投產、竣工驗收、全 站全容量并網安全穩定運行、整套系統啟動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并網性能檢測,并取得 合格的報告、技術和售后服務、培訓、消缺、直至移交生產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光伏電場建筑及安裝工程(含光伏場區、集電線路、升壓站、送出線路工程、通 信、施工用水、施工用電、場區道路、輔助工程(所有涉及施工區域的管線(電力、電信、
光纜、管道等設施) 拆改移、標識標牌、企業標準化設施)、設備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支架、 一、二次設備、外線塔材、組件、逆變器、箱逆變一體機等) 臨時堆場、青賠、清表及與工 程相關的協調、裝修和配置升壓站的生活、辦公所需的家具、家電等物資(其裝飾標準應滿 足中核匯能有限公司標準化管理的要求,主流品牌中等標準)等)、可靠性試運行及質量保 證期內的服務、建設管理及對發包人支付和服務、征租地(光伏區租地/升壓站征地/集電線 路和送出線路用地的征租) 協調、及手續辦理, 工程開工許可以及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安 全、消防、職業健康等方案的實施;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質量監 督、啟動驗收、并網驗收、達標投產、并網安全性評價、網絡安全及等保測評、水保驗收、 環保驗收、土地復墾、安全驗收、消防驗收、電磁輻射、防雷接地、檔案驗收、竣工驗收以 及國家、地方政府、電網公司要求開展的所有驗收及專項驗收等;上述驗收報驗文件的編制、 咨詢、報審、承辦會議等、直至驗收通過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4)完成送出線路可研編制、地勘、測量及申請報批的所有前期手續辦理, 線路送出 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及評審、開工前需要取得的線路核準等手續辦理,接入批復的申請報 批、相關協議的簽訂,以及接入系統(含路徑協議辦理、初設評審、送出線路及接入系統審 查意見、批復意見提及的全部擴建改造工作) 的設計、設備采購、征地青賠、施工、調試及 竣工投產。此外, 協調完成電網關于光伏電站初步設計評審及調度命名和并網調度協議的簽 訂,配合建設單位完成高壓接入協議及購售電合同的簽訂,負責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5)職業衛生三同時及安全設施三同時等相關文件編寫、施工及驗收工作。安全措施 的投入與文明施工工作開展必須按照地方標準制度及發包人要求與工程建設進度同步,若承 包人未按時投入,未按時投入使用的安全措施費,發包人有權將不予承認和扣減已支付項目 建設進度的安全措施費但未使用的部分;
(6) 辦理項目開工的行政許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環評手續(含 送出線路環評報告)、水保、職業衛生、安全設施、消防和防雷等政府要求的所有手續。政 府要求的安評、環保、消防驗收等及其配套工作; 項目用地報批的手續辦理(除“招拍掛” 外的全部費用);
(7) 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涉及所有區域的各級政府、鄉鎮、村、組、 電力公司等所有單 位的協調、整體合規性手續辦理、土地補償、各種因素阻工、并網手續辦理(包含但不限于 辦理發電業務許可證及購售電合同等),并網點停送電操作、反送電操作、并網協調及費用 支出及鄉、鎮政府協調經費支出等;
(8) 為發包人及工程監理人員提供現場生活住房(含生活設施及物品) 和辦公用房及
辦公設施 (包括現場會議室、辦公柜等家具及桌椅),以及承擔生活、辦公所需的水、電、 網等費用。提供給發包人及工程監理人員的辦公用房和現場會議室的平面布置方案應征得發 包人代表同意, 其裝飾標準應滿足中核匯能有限公司標準化管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承包人應對上述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部責任及費用,承包人還需承擔所有協調相關費 用,承包人應為達到本目標而履行合同。
詳細范圍請見“專項附件 4 第八章項目技術資料”。
2.5 建設地點/項目地點:湖南省湘潭市石潭鎮一帶。
2.6 計劃工期: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項目全容量并網發電。具體進度要求見專項附 件 4 第八章項目技術資料。
2.7 質量要求或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相關標準(詳見“專項附件 4 第八章項目技 術資料”) 且與發包人要求中的質量標準保持一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
3.2 投標人應具有:
①設計資質: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且可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 總承包業務;或具有電力工程設計行業乙級(含) 以上資質且可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相 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或具有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 專業乙級設計資質且可從事資質 證書許可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
②施工單位具備: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 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 證。
以上①/②兩類資質要求,投標人根據自身單位性質,滿足其中一類要求即可。
3.3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及職業健 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4 投標人委派的 EPC 項目負責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①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 資格,并擔任過至少 1 個單項合同規模 50MWp (含) 以上光伏電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提 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
②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應具有有效 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并擔任過至少 1 個單項合同規模 50MWp (含) 以上光伏電站項
目的項目經理(應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 項目的項目經理;
以上①/②兩類資質要求,投標人根據自身單位性質,滿足其中一類要求即可。
3.5 投標人近五年(2018 年 5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應至少具有累計光伏 電站總裝機容量 100MWp (含)以上光伏 EPC 總承包或光伏發電工程施工業績(應提供相關 業績證明材料)。
3.6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近三年內所履行的合同沒有受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 的通報批評、處罰; 無因投標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訴訟記錄;沒有處于被 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的狀況;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7 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或 2020 年至 2022 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足夠 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投標工程,應具有獨立審計機構審計過的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 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虧損處于破產狀況。
3.8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 不得參加投標;單 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招標或者未劃 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9 對于 IP 地址相同的供應商, 如查實有串標圍標行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 證明, 招標人有權拒絕本次采購活動,情節嚴重的,有權按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 將供應商 列入灰名單或黑名單管理。
3.10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以上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 所提供的所有資質文件必須真實, 且與投標人主體一
致,如果需要年檢的,請確保提供的文件復印件已年檢合格,否則在評標時做否決投標處 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3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 17 時止 (北京時間, 下同)。
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查看詳細的招標公告或報名表格等!為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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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010-68818478
郵箱:1490789738@qq.com
本招標項目湘潭縣石潭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工程 EPC 總承包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項目業主為湘潭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BRR-2022-ZB2-ZB-016-45。
2.2 項目名稱: 湘潭縣石潭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工程 EPC 總承包。
2.3 項目概況
湘潭縣石潭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站址距湘潭市市區約 25km,平均海拔高度約 40m,場區中心地理位置約為北緯 27.769684° ,112.642908° 。省 道 S330、S219 從站區附近穿過, 交通較為便利。
本項目本期裝機容量交流側為 60MW,共安裝 550Wp 雙面雙玻光伏組件 139360 塊, 直流 側容量 76.648MWp。裝機規模、占地面積較大,為減小輸電損耗,采用分塊發電、集中并網 方案。本電站采取 3.125MW/2.5MW 為子方陣的方案,將系統分成 16/4 個光伏并網發電單元。 本項目新建 1 座 110kV 升壓站、升壓后通過 110kV 線路接入石塘 110kV 變電站,最終送出方 案以接入系統報告及其批復意見為準。
2.4 招標范圍
(1)光伏電場工程地質詳細勘察、勘測定界報告、地形測繪(除光伏區及升壓站區域)、 光伏電場初步設計、光伏電場施工圖設計、設計優化或者設計變更、光伏電場竣工圖編制等, 以及其它相關服務(如設計接口、設計聯絡、現場服務、設計交底、工程檢查及驗收、相關 評審、編制設計總結,以及配合發包方出具相關手續辦理所需圖紙)等;
(2) 光伏電場所有設備和系統的供貨(光伏組件、箱逆變一體機、主變、35kV 開關柜、 二次成套設備、GIS/AIS、SVG 除外),光伏電場所有設備和系統的二次倒運、安裝、檢驗、 試驗(含特殊試驗) 及檢查測試(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組件現場隱裂檢測等政府及電網要求的 檢測項目)、單體調試及分系統試運與整套啟動、質監驗收、達設計值投產、竣工驗收、全 站全容量并網安全穩定運行、整套系統啟動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并網性能檢測,并取得 合格的報告、技術和售后服務、培訓、消缺、直至移交生產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光伏電場建筑及安裝工程(含光伏場區、集電線路、升壓站、送出線路工程、通 信、施工用水、施工用電、場區道路、輔助工程(所有涉及施工區域的管線(電力、電信、
光纜、管道等設施) 拆改移、標識標牌、企業標準化設施)、設備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支架、 一、二次設備、外線塔材、組件、逆變器、箱逆變一體機等) 臨時堆場、青賠、清表及與工 程相關的協調、裝修和配置升壓站的生活、辦公所需的家具、家電等物資(其裝飾標準應滿 足中核匯能有限公司標準化管理的要求,主流品牌中等標準)等)、可靠性試運行及質量保 證期內的服務、建設管理及對發包人支付和服務、征租地(光伏區租地/升壓站征地/集電線 路和送出線路用地的征租) 協調、及手續辦理, 工程開工許可以及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安 全、消防、職業健康等方案的實施;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質量監 督、啟動驗收、并網驗收、達標投產、并網安全性評價、網絡安全及等保測評、水保驗收、 環保驗收、土地復墾、安全驗收、消防驗收、電磁輻射、防雷接地、檔案驗收、竣工驗收以 及國家、地方政府、電網公司要求開展的所有驗收及專項驗收等;上述驗收報驗文件的編制、 咨詢、報審、承辦會議等、直至驗收通過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4)完成送出線路可研編制、地勘、測量及申請報批的所有前期手續辦理, 線路送出 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及評審、開工前需要取得的線路核準等手續辦理,接入批復的申請報 批、相關協議的簽訂,以及接入系統(含路徑協議辦理、初設評審、送出線路及接入系統審 查意見、批復意見提及的全部擴建改造工作) 的設計、設備采購、征地青賠、施工、調試及 竣工投產。此外, 協調完成電網關于光伏電站初步設計評審及調度命名和并網調度協議的簽 訂,配合建設單位完成高壓接入協議及購售電合同的簽訂,負責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5)職業衛生三同時及安全設施三同時等相關文件編寫、施工及驗收工作。安全措施 的投入與文明施工工作開展必須按照地方標準制度及發包人要求與工程建設進度同步,若承 包人未按時投入,未按時投入使用的安全措施費,發包人有權將不予承認和扣減已支付項目 建設進度的安全措施費但未使用的部分;
(6) 辦理項目開工的行政許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環評手續(含 送出線路環評報告)、水保、職業衛生、安全設施、消防和防雷等政府要求的所有手續。政 府要求的安評、環保、消防驗收等及其配套工作; 項目用地報批的手續辦理(除“招拍掛” 外的全部費用);
(7) 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涉及所有區域的各級政府、鄉鎮、村、組、 電力公司等所有單 位的協調、整體合規性手續辦理、土地補償、各種因素阻工、并網手續辦理(包含但不限于 辦理發電業務許可證及購售電合同等),并網點停送電操作、反送電操作、并網協調及費用 支出及鄉、鎮政府協調經費支出等;
(8) 為發包人及工程監理人員提供現場生活住房(含生活設施及物品) 和辦公用房及
辦公設施 (包括現場會議室、辦公柜等家具及桌椅),以及承擔生活、辦公所需的水、電、 網等費用。提供給發包人及工程監理人員的辦公用房和現場會議室的平面布置方案應征得發 包人代表同意, 其裝飾標準應滿足中核匯能有限公司標準化管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承包人應對上述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部責任及費用,承包人還需承擔所有協調相關費 用,承包人應為達到本目標而履行合同。
詳細范圍請見“專項附件 4 第八章項目技術資料”。
2.5 建設地點/項目地點:湖南省湘潭市石潭鎮一帶。
2.6 計劃工期: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項目全容量并網發電。具體進度要求見專項附 件 4 第八章項目技術資料。
2.7 質量要求或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相關標準(詳見“專項附件 4 第八章項目技 術資料”) 且與發包人要求中的質量標準保持一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
3.2 投標人應具有:
①設計資質: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且可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 總承包業務;或具有電力工程設計行業乙級(含) 以上資質且可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相 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或具有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 專業乙級設計資質且可從事資質 證書許可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
②施工單位具備: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 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 證。
以上①/②兩類資質要求,投標人根據自身單位性質,滿足其中一類要求即可。
3.3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及職業健 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4 投標人委派的 EPC 項目負責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①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 資格,并擔任過至少 1 個單項合同規模 50MWp (含) 以上光伏電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提 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
②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應具有有效 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并擔任過至少 1 個單項合同規模 50MWp (含) 以上光伏電站項
目的項目經理(應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 項目的項目經理;
以上①/②兩類資質要求,投標人根據自身單位性質,滿足其中一類要求即可。
3.5 投標人近五年(2018 年 5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應至少具有累計光伏 電站總裝機容量 100MWp (含)以上光伏 EPC 總承包或光伏發電工程施工業績(應提供相關 業績證明材料)。
3.6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近三年內所履行的合同沒有受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 的通報批評、處罰; 無因投標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訴訟記錄;沒有處于被 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的狀況;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7 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或 2020 年至 2022 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足夠 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投標工程,應具有獨立審計機構審計過的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 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虧損處于破產狀況。
3.8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 不得參加投標;單 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招標或者未劃 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9 對于 IP 地址相同的供應商, 如查實有串標圍標行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 證明, 招標人有權拒絕本次采購活動,情節嚴重的,有權按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 將供應商 列入灰名單或黑名單管理。
3.10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以上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 所提供的所有資質文件必須真實, 且與投標人主體一
致,如果需要年檢的,請確保提供的文件復印件已年檢合格,否則在評標時做否決投標處 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3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 17 時止 (北京時間, 下同)。
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查看詳細的招標公告或報名表格等!為保證
您能夠順利投,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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