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標條件
本湖北電能2023年綜保區智慧綜合能源項目一期工程EPC總承包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湖北電能2023年綜保區智慧綜合能源項目一期工程EPC總承包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湖北電能2023年綜保區智慧綜合能源項目一期工程EPC總承包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獨立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格要求(以下要求應同時滿足):
(1)資質條件(以下須同時具備):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者同時具有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資質乙級及以上;
3)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乙級)及以上資質;
4)具有處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以下業績應同時具備,可不在同一合同中):
1)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備至少1項已完工的不低于18MW光伏項目設計業績,應提供合同和完工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
2)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備至少1項已完工的包含儲能類項目(含配儲)設計業績,應提供合同和完工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
3)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項已完(竣)工光伏施工或EPC業績,且光伏容量(含分布式)累計不少于20MW,應提供合同和完工證明(并網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
(3)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具有電氣工程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具有機電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具有至少1項已完(竣)工光伏施工或EPC項目經理的業績;須提供2022年10月以來不少于6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2)設計負責人:具有電氣工程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專業)執業資格證書;須提供2022年10月以來不少于6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3)專職安全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須提供2022年10月以來不少于6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近兩年財務無連續虧損(須提供2020年、2021年或2021、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2.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的牽頭方必須為設計單位,聯合體單位不得超過兩家,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聯合體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要求:
(1)資質條件:
1)聯合體各方均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聯合體牽頭方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者同時具有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資質乙級及以上;
3)聯合體成員方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乙級)及以上資質;具有處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可不在同一合同中):
1)聯合體牽頭方自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備至少1項已完工的不低于18MW光伏項目設計業績,應提供合同和完工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
2)聯合體牽頭方自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備至少1項已完工的包含儲能類項目(含配儲)設計業績,應提供合同和完工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
3)聯合體牽頭方或成員方自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項已完(竣)工光伏施工或EPC業績,且光伏容量(含分布式)累計不少于20MW,應提供合同和完工證明(并網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
(3)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具有電氣工程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具有機電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具有至少1項已完(竣)工光伏施工或EPC項目經理的業績;須提供2022年10月以來不少于6個月聯合體牽頭方或成員方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2)設計負責人:具有電氣工程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專業)執業資格證書;須提供2022年10月以來不少于6個月聯合體牽頭方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3)專職安全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須提供2022年10月以來不少于6個月聯合體成員方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4)信譽要求:聯合體各方均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聯合體牽頭方近兩年財務無連續虧損(須提供2020年、2021年或2021、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6月14日09時00分到2023年06月21日17時00分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湖北電能2023年綜保區智慧綜合能源項目一期工程EPC總承包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湖北自貿區宜昌片區綜合保稅區(以下簡稱“綜保區”)位于宜昌,地理坐標為東經111.45°,北緯30.57°,北鄰峽州大道,園區東南被桔鄉路環繞,西接花溪路。根據屋頂光伏荷載力安全檢測結果,綜保區A區廠房通過優化設計方案并進行局部加固后,具備開發屋頂分布式光伏能力。本項目擬利用綜保區A區廠房屋頂(金屬板屋面結構)開發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并配套建設儲能系統。本項目并網電壓等級10kV,光伏組件峰值功率8MWp,儲能容量1MW/2MWh。光伏組件采用單晶硅,逆變器采用組串式逆變器,儲能系統采用預制艙方案,預制艙內設置磷酸鐵鋰電池、雙向儲能變流器、儲能變壓器、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防控滅火一體化消防系統、安防系統及其它輔助系統等。園區現已完成10臺直流充電樁、3臺交流充電樁的建設,根據園方要求,本項目擬將其中兩臺80kw直流充電樁進行移位。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施工范圍為綜保區A區廠房屋頂,共10棟廠房,屋頂可利用面積約5.6萬m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勘測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所有工程(含環水保、消防)施工準備;項目所有手續辦理(含園區電力合戶及系統接入手續、項目相關驗收文件/證件/報告等);屋頂加固、提供屋頂荷載報告(A1、A2、A4-A7);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與調試;所有驗收準備工作;培訓;生產準備;質保服務。
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項目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試驗檢測、施工及協調等均屬于本招標范圍。對本項目招標范圍內,若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并網是必不可少的,則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投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2.3工期
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8月1日,總工期180日歷天。實際開工日期以開工通知為準。
2.4項目承包方式
本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方式,采用總價合同的形式。價款包含為完成本工程項目所需的勘察設計、設備采購、施工及服務費用等一切費用,由于發包人原因引起承包人實施方案發生實質性變化產生的費用變化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按光伏電站實際裝機容量×光伏電站合同總價/光伏電站合同容量+儲能電站實際裝機容量×儲能電站合同總價/儲能電站合同容量);其他情況下工程所涉所有風險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詳見本招標公告“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發售時間見本招標公告“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2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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