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薩尼木霍德一期100MW牧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尼木縣續邁鄉霍德村
2.2.項目規模:光伏100MW,電化學儲能100MWh(20MW×5h)。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7月15日前,計劃首期并網日期:2023年10月10日,計劃全容量并網日期:2023年10月21日。工程建設期計劃為8個月,計劃2023年7月開工建設,10月全容量投產發電,2024年6月30日完工。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西藏拉薩尼木霍德10萬千瓦牧光互補保供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
EPC總承包工程招標范圍為本項目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發包人供應設備除外)和施工、安裝(包括所有設備材料的驗收、接卸、保管、倒運等)、調試、試驗、竣工驗收工作以及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協調、協助,技術服務和培訓等。EPC總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1)除可研階段以外的全部勘察設計(含地質詳勘和樁基試驗復核工作);(2)設備及材料(含電纜)采購、現場堆存、轉運、運輸、監造和管理(特別說明:光伏組件及支架、逆變器、箱式變壓器、升壓站主變壓器及附屬設備、電化學儲能成套設備、GIS及其附屬設備由發包人提供,設備供應商運至工地現場交貨,投標人負責監造、催交、卸貨、現場入庫驗收、堆存管理、安裝、試驗、調試、驗收、質保、移交生產等全部工作和責任);(3)工程所有建筑安裝包括但不限于:設備安裝與調試;升壓站、光伏場區、組件和支架及基礎、場內外道路改擴建和新建及維護(含大件運輸道路新改擴建)、場區圍欄、場地清理恢復、進行水保監測及配合環保監測等,包括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服務;(4)施工需要所涉及的臨時土地租用及青苗補償、拆遷補償、復墾等;(5)光伏發電工程經調試后,從工程啟動開始無故障連續并網運行時間不應少于光伏組件接收總輻射量累計達 60kW h/m的時間試運行(含并網和驗收各種證照手續辦理和調度協議辦理、及后期涉網性能試驗,并承擔此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消缺、性能試驗、整套系統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6)完成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達標投產、精品工程創建、科技創新、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驗收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消防備案及驗收、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站質量監督工作、西藏電科院基建期技術監督、防雷接地評估及驗收、配合水土保持驗收、配合環境保護驗收、勞動安全及職業健康驗收、電力部門并網驗收、涉網性能試驗、并網安評、安全竣工驗收、功率調節和電能質量測試、定值計算、所有性能測試及試驗等),同時也包括生產準備所必須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標識標牌、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等工作。 |
1000 |
項目概況:
西藏拉薩尼木霍德一期100MW牧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位于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尼木縣續邁鄉霍德村,場區在雅江北側,額定容量100MW,安裝容量102.258MWp,容配比為1.02,多年平均上網電量18978萬kW·h,年平均等效滿負荷小時數1856h。擬安裝177840塊575Wp單晶硅光伏組件,由7410個組串28個光伏陣列組成,配置逆變器390臺,箱式變壓器28臺,本期在霍德光伏發電工程內新建設1座110kV升壓站,升壓站主變容量為1×100MVA,按20MW/100MWh配置儲能設施,布置于升壓站內。電站以1回110kV線路接入色麥220kV變電站110kV側,送出線路直線長度約為35km,導線截面按300mm考慮,最終接入系統方案將在下階段設計中進一步研究,并服從于電網整體規劃。該項目采用“牧光復合”用地開發模式,項目擬建設條件地勢較為平坦,用地面積約2500畝,場址緊鄰國道G318,對外交通條件較好。
我公司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在開具標書費發票,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在開具代理服務費發票時采取電子發票方式,不再提供紙質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西藏拉薩尼木霍德10萬千瓦牧光互補保供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2)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3)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4)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3.投標人具備下列資質條件之一:(1)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及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2)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3)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只能由一個牽頭單位和一個成員單位組成。其中設計單位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單位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參與本標段投標,也不得以聯合體成員身份組成其他聯合體參與本標段投標。
4.投標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項目主體工程EPC總承包業績(所有投標業績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證明材料)。采用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中牽頭方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 100MW 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電站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或EPC)業績,且聯合體成員方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光伏項目業績。
5.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6.財務狀況:招標人不接受連續三年(2020年至2022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6-13 20:40到2023-06-2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