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山西眾凌新能源榆次 300 兆瓦(一期 100 兆瓦) 光伏發電項目(以下簡稱: 光伏發電項目) 位于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莊子鄉境內,總裝機容量為 100 兆瓦, 容配比 1:1.2。新建 1 座 220kV 升壓站,安裝光伏發電主輔助設備設施,包含 (但不限于) 光伏組件、組串式逆變器、箱變、匯集線、交直流配電柜等設備設施,通過 1 回 220kV 線路接入元工儲能 220kV 母線,線路長度約 22km。
本工程為山地集中式光伏電站,光伏方陣布設在丘陵地貌上,地勢有起伏, 光伏陣列依地勢鋪設。光伏組件采用固定式和柔性兩種支架安裝方式。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監理范圍包含 220kV 送出工程(含電網接入端間隔改造)、220kV 升壓站及 光伏區所有工程范圍的監理工作;包括施工階段到分部試運、整體調試、啟動驗
收、試運行驗收、尾工缺陷消除、竣工驗收等階段在內的所有監理工作。
2.3 工程服務期限
監理服務期限:12 個月,項目開工至竣工驗收合格;包括施工階段、分部 試運、整體調試、啟動驗收、試運行驗收、尾工缺陷消除及竣工驗收, 不包括缺 陷責任期和保修階段。具體開始監理時間以采購人發出的開始監理通知中寫明日 期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法人資格: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 資格。
3.2 資質條件:投標人應具備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試 驗檢測儀器設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3 業績要求:報價人近 3 年具有 3 個及以上裝機容量 10 萬千瓦及以上在 建或建成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區、升壓站及送出工程的監理業績(必須提供業主/
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 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 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 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六章投標格式文件)。
3.5 總監理工程師及主要人員:擬投入本合同實施的監理人員結構合理、人 員足夠、專業齊全、經驗豐富,監理人員均具有監理資格證書,具體要求如下:
3.5.1 總監理工程師:必須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提供勞動合同和社 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持有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證書;至少全過程參加過 3 個以上類似本工程項目性質與規模的監理服務并擔任 主要負責人(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5.2 安全、土建、機電等專業監理工程師:至少有 1 個及以上類似本工程
的全過程監理服務;
3.5.3 需配備 1 名專職資料管理人員, 至少 8 年及以上檔案管理和 1 個以上 類似本工程的全過程資料管理經驗。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3.7 其他
3.7.1 投標人應無行賄犯罪記錄。
3.7.2 投標人應無履行合同的不良記錄, 無不良訴訟記錄, 無在招標投標活 動中受到違規處罰的記錄。
3.7.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 與本招標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 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0)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1)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 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 信企業名單;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6) 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有行賄 犯罪行為的;
(1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20 日(北京時間)。
熱線服務: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節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