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紅雁路97號
2.2.項目規模:4×200MW燃煤機組,投標人將招標人固廢清運至指定地點(招標人固廢存儲點灰壩),單程運距為7公里。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對紅雁池分公司1-4號爐固廢清運處置服務。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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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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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1-4號爐固廢清運處置服務 |
將招標人1-4號爐產生的固廢(包括冬季粉煤灰、爐渣、石膏和石子煤等)清運至招標人指定地點或具備合格資質的商混站、儲灰設施等第三方處置地點。 |
500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2023-2024年1-4號爐固廢清運處置服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具有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粉煤灰銷售或處置或運輸、砂石、水泥、土石方等工程運輸有效業績1項及以上,業績必須真實,并提供相關業績表及證明材料(包括合同簽字頁、合同首頁,并提供合同復印件)。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6-12 14:49到2023-06-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