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port:spaces"> 競標公告(公開競標)
項目標號:POWERCHINA-0116-230142
一、競標條件
受航空港建設 廈門新機場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六工程局 履約中心招標采購處(以下簡稱“采購機構”)以公開競標方式采購一批機制砂和中粗砂,采購材料計劃使用業(yè)主支付的工程款/進度款資金用于本次競標后所簽訂合同的貨款支付。
二、項目概況、競標范圍
1.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qū)大嶝島。本期飛行區(qū)場道工程在南、北飛行區(qū)分別建設1條跑道。北飛行區(qū)跑道長3800m,等級4F,跑道兩側分別設平行滑行道,配套有快速出口滑行道、端聯絡道、旁通道、繞行滑行道等系統。南飛行區(qū)跑道長3600m,等級4E,跑道北側建平行滑行道,南飛行區(qū)兩端聯絡道、旁通道按滿足747-8機型運行要求。南、北跑道兩端分別建設滿足747-8機型運行的垂直聯絡道,配套建設近機位、遠機位機坪、維修機坪、貨機坪等設施。我司中標范圍:廈門新機場項目-機場工程-飛行區(qū)場道工程二標段,位于北一跑道東段,長度約2765m,占地面積約290萬㎡,包含北一跑滑區(qū)域東段的土方、地基處理、基礎、道面、排水、巡場道、燈光帶下穿通道、油水分離系統、遮蔽屏、污水管網工程、跑道東端燈光棧橋土建部分、圍界等。
2.競標范圍:航空港建設 廈門新機場項目經理部施工用排水溝墊層使用的機制砂,邊坡防護工程使用的機制砂,排水溝主體工程、下穿通道工程和道面層級配細集料使用的中粗砂(天然河砂)。
3.采購數量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機制砂 | 2.6~3.2mm | 噸 | 6330.00 | 排水溝墊層 |
2 | 機制砂 | 2.6~3.2mm | 噸 | 4375.00 | 邊坡防護 |
3 | 中粗砂(天然河砂) | 2.6~3.2mm | 噸 | 62792.00 | 排水溝主體 |
4 | 中粗砂(天然河砂) | 2.6~3.2mm | 噸 | 7281.00 | 下穿通道 |
5 | 中粗砂(天然河砂) | 2.6~3.2mm | 噸 | 336950.00 | 道面層 |
port:ignore"> | 合計 | port:ignore"> | port:ignore"> | 417728.00 | port:ignore"> |
4.以上材料的采購數量均為預計用量。
5.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至相關工程完工(相關工程預計開工、完工時間見下表)。每批次具體供貨時間以買方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計劃表》中所列交貨期限為準,賣方不得以供應過程中貨物的增加或減少對買方斷供或調高單價。
序號 | 相關工程名稱 | 預計開工時間 | 預計完工時間 | 備注 |
1 | 排水溝墊層、回填 | 2023.07.25 | 2025.06.24 | 機制砂 |
2 | 排水溝主體 | 2023.06.75 | 2025.06.24 | 中粗砂(天然河砂) |
3 | 下穿通道 | 2024.12.19 | 2025.11.09 | 中粗砂(天然河砂) |
4 | 邊坡防護 | 2024.01.25 | 2024.12.14 | 機制砂 |
5 | 道面層 | 2023.07.14 | 2025.10.30 | 中粗砂(天然河砂) |
6.交貨
7.質量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要求》
8.供貨數量:賣方收到買方的材料進場計劃后按時組織供貨,在供應期間各種材料每日最低供應數量、高峰期每日最高供應數量及月均供應數量見下表,在施工過程中以買方通知(
8.1排水溝主體、道面層中粗砂供貨說明表(
材料名稱 | 排水溝主體中粗砂 | 道面層中粗砂 |
規(guī)格 | 2.6~3.2mm | 2.6~3.2mm |
總量(噸) | 62792 | 336950 |
高峰期每日最高供應數量(噸) | 1321.2 | 1287.3 |
每日最低供應數量(噸) | 487.1 | 429.1 |
每月平均供應數量(噸) | 2752.5 | 10421 |
用途 | 排水溝主體工程用料 | 道面層細集料 |
9.其他:本次競標數量僅為估算量,以實際工程需求供應,由于工程實際供應數量增加或減少,采購人不對合同簽訂單位進行任何補償。合同簽訂單位接到采購單位《材料供應計劃》后24小時內,按要求的產品名稱、等級規(guī)格和數量供貨。若合同簽訂單位供貨不能滿足采購單位需求,則由采購單位另行采購。由此造成的材料差價及工程損失均由賣方全部承擔。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生產廠家的,必須是在中國境內的企業(yè)法人,必須持有營業(yè)執(zhí)照、《開采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若有)。
2.投標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必須具有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且其代理的生產廠家必須滿足第1條投標人為生產廠家的要求。
3.投標人應具有類似工程的供貨業(yè)績(或注明工程類別),在近3年內(2020年5月至今)的供貨合同不少于2個,且簽訂單項合同金額均在1000萬元以上(附合同掃描件或中標通知書,合同數量及總金額清晰可見)。
4.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5.本次競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生產廠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投標,獲得生產廠家授權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時參加。
6.投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供應商參與本次投標(以“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查詢信息為準)。不接受存在中國電建股份 規(guī)定的不予參加投標情形的供應商參與投標。
7.投標人須在注冊,通過電建股份公司或水電十六局合格供應商審查并成為電建股份公司或水電十六局合格供應商后才具備報價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