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線網優化規劃采購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本項目招標公告附件中)獲取本項目的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6月13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SZDL2023001174
2.項目名稱: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線網優化規劃
3.預算金額:人民幣叁佰叁拾陸萬元整(¥3,360,000.00)
4.最高限價:人民幣叁佰叁拾陸萬元整(¥3,360,000.00)
5.采購需求:
標的名稱 |
數量 |
單位 |
簡要服務需求 |
備注 |
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線網優化規劃 |
1 |
項 |
詳見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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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務期限:本項目合同服務期限為自合同簽定之日起20個月內完成,按相關辦法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考核任務。
7.服務屬性:非長期服務項目。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要求投標人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掃描件以及《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特定企業(單位)的采購項目。
3.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4.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6.符合財政部和深圳市財政局關于誠信管理的要求。
7.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投標的供應商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供應商不得參與同一項目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9.為此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此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10.投標人須有城鄉規劃編制甲級資質;若投標人所具備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甲級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的,則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若投標人所具備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甲級資質證書到期的,則提供原有城鄉規劃編制甲級資質證書掃描件及自然資源部發布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甲級資質相應認定公告及名單截圖(加蓋投標人公章)。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分包。
時間:2023年6月2日23時00分至2023年6月13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