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3年勝利油田石油化工總廠343106無人機主動防御系統公開招標-23914102(WZ20230526-3431-6762-B1)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無人機主動防御系統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已通過審批,資金已落實。 2.2 招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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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物資 | 數量 | 計量單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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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人機主動防御系統\導航誘騙發射功率≤10mWGPSL1GLONASSL1360°ExnAIICT6IP65無人值守終端可控500m—1000m且500m內作用距離可依需調控 | 2.00 | 套 | 包1-無人機主動防御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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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術規格:技術規格見具體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投標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登記,執照有效。 3.1.2 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 “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3 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4 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5 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6 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書面承諾同意:自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法人信用認證和產品質量評價,3個月內完成相關認證評價。 3.1.7 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書面承諾:接受《勝利油田物資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勝油局發〔2022〕48號)相關內容約束,并在發生質量問題時按照該辦法履行相關權力和義務(見附件)。 3.1.8 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書面承諾:貨物交付并經檢驗或驗收合格后,乙方應于10 日內開具發票,到甲方辦理結算掛賬手續。因乙方未及時開具發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導致款項延遲支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質保金規定參照合同條款。若有變化,按勝利油田 統一付款政策執行。 3.1.9 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書面承諾:接到用戶服務要求后,響應時間不超過2小時,根據需要保證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 3.1.10 接受生產商、代理商,不接受流通商和聯合體投標。 3.1.11 投標人須提供標的物由國家認證許可的相關檢測機構出具的整機防雷檢測報告,報告有效須帶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標志,檢測報告與標的物生產商保持一致。 3.1.12 投標人須提供標的物由國家級無線電產品檢測機構(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檢測中心和國家無線電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有效檢測報告,檢測報告與標的物生產商保持一致。 3.1.13 投標人須提供標的物由相關檢測機構出具的電磁輻射檢測報告,報告有效須帶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標志,檢測報告與標的物生產商保持一致。 3.1.14 投標人須提供標的物由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監委)授權的防爆電氣產品檢測機構頒發防爆合格證(符合中國國家防爆標準要求且證書有效, 防爆等級不低于技術規格書防爆等級要求);同時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標的物檢驗報告,報告有效須帶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標志。防爆合格證、檢驗報告與標的物生產商保持一致。 3.1.15 投標人須提供標的物由國家安全防范報警系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和公-安部安全與警用電子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報告有效須帶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標志,檢驗報告與標的物生產商保持一致。 3.1.16 標的物型號和生產廠商名稱必須包含在國家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發布的《國反恐辦發【2022】34號“關于反無人機主動防御設備檢測結果的通報” 》中的“2輪檢測通過的設備名單”里。 3.1.17 投標人應詳細核實標的物的技術參數,須書面承諾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全部技術參數要求。 3.1.18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1.19 詳細要求具體見招標文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申請,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更多>同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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