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靈石縣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責任公司SCR脫硝催化劑采購項目,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靈石縣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責任公司200萬噸/年焦化技術升級改造項目(以下簡稱“技改項目”),項目內容包含兩套脫硫脫硝裝置拆除還建,兩套脫硫脫硝裝置分別處理1#、2#焦爐煙氣。焦爐煙氣脫硫脫硝采用“SDA脫硫+布袋除塵+SCR脫硝+余熱回收”工藝。脫硫塔出口煙氣溫度190-260℃,經除塵和以氨(NH3)為還原劑的脫硝裝置。
技改項目投用后,焦爐煙氣經脫硫脫硝裝置處理后的焦爐煙氣排放指標為:SO2≤15mg/m,NOx≤40mg/m3,顆粒物≤5mg/m3,NH3≤5ppm,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50mg/m3。(基準氧含量為8%)。
本項目采購的總體積為217.76m³(共2套,單套體積108.88m³)的催化劑作低溫脫硝使用。低溫SCR脫硝催化劑有效期內180℃以上時脫硝效率不低于92%。
招標范圍:SCR脫硝催化劑的供貨;包括到貨后的貯存、安裝、初始運行及升溫還原等技術指導,參與催化劑有關運行管理培訓、性能指標的監測及驗收等。具體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交貨期:2023年9月30日前到貨
2.4交貨地點:靈石縣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責任公司(山西省晉中市靈石縣段純產業園)
2.5付款方式:現匯。貨到現場后,貨物的數量和文件資料驗收合格,憑甲方簽字的驗收合格證明和相關單據,乙方提交100%的增值稅發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支付合同總價的60%貨款。貨物安裝完成投入運行3個月后或貨物全部到達現場18個月(兩個期限以先到為準),經甲方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貨款,剩余10%的尾款作為質保金。
質保金:質保金為合同總價的10%,貨物正常穩定運行12個月。甲方向乙方支付10%的質保金(無息)。
2.6報價方式:固定總價,總價=綜合單價×數量。報價為含13%增值稅落地交貨價。(投標人在填報報價時,應考慮一定的風險系數并認真計算,不應遺留須在合同執行中再行議價和另外支付費用的項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3.2資格要求2:投標人須為投標貨物的生產制造商;
3.3資格要求3:投標人須提供2020年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2個SCR脫硝催化劑的供貨業績。(業績須附合同掃描件,合同需體現簽訂日期、供貨數量、材質等信息,且單項合同供貨體積在50m3及以上,方視為有效業績);
3.4資格要求4:投標人須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查詢結果為準(上述情況投標人均應自行提供查詢截圖,如未提供截圖,以評標現場查詢結果為準);
3.5資格要求5: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供應商廉潔承諾書》,凡在送達投標文件時沒有簽訂《供應商廉潔承諾書》的投標人均被否決投標(格式見招標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標文件中提供);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1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3年5月23日09:00至2023年6月12日16:00。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3年5月23日09:00至2023年6月12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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