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公司國華衡東吳集50MW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國華衡東吳集50MW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 招標人為北流望江風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北流望江風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衡東縣吳集風電場(50MW)項目位于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吳集鎮和大埔鎮一帶。屬于山地風電場,海拔高度約300m~500m。G72泉南高速從風電場附近經過,交通便利。本風電場中心到衡東縣城直線距離約10km。本風電場工程計劃安裝10臺WTG5.0—195風力發電機組,輪轂高度110m,裝機容量50MW。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采用1回110kV線路送出。風機以35kV集電線路接入110kV升壓站,再經升壓變升壓至110kV。(最終接入系統方案以電網公司批復的接入系統方案為準)。 2.1.2招標范圍: 國華(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衡東縣吳集風電場(50MW)工程項目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設計范圍:本項目為施工圖階段的勘察設計 (2)設備、材料采購: 設備、材料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設備采購范圍:滿足本項目裝機容量的所有一次、二次設備、升壓站生活設施設備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生產準備工器具,風機、主變、GIS、箱變、1-35kV電纜、開關柜、SVG為甲控設備,由招標人采購,投標人負責合同平移后的管理。其余設備和材料: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短名單采購。 (3)現場施工范圍:滿足項目并網運行和驗收的土建、電氣安裝、調試、并網、試運行,土地復墾及植被恢復、綠化及工程各階段驗收和消缺,消防(三同時)、水保(三同時)、環保(三同時)、電力系統治安反恐防范“三同時”等相關工作,人員培訓和最終交付運營,質保期內的質量保修服務,配合竣工結算初審及終審等全部相關工作。 詳見第七章技術要求 2.1.3計劃工期:總工期6個月,計劃2023年6月20日開工(暫定,以招標人發出開工令時間為準),不管何時開工,必須在2023年12月20日前全容量并網。 里程碑節點: 施工圖階段勘察及設計完成:2023年7月15日 升壓站開工(主體工程開工):2023年6月30日 升壓站土建及安裝完成具備帶電條件:2023年10月30日 首臺風機基礎澆筑:2023年7月15日 首臺風機吊裝:2023年8月15日 全部基礎澆筑完成:2023年8月30日 風機全部吊裝完成:2023年10月30日 集電線路完成具備帶電條件:2023年10月30日 送出線路及對端站完成具備帶電條件:2023年11月20日 風電場全容量并網:2023年12月20日 竣工圖編制完成:2024年1月20日 (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發包人有權對工期風電里程碑節點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1.4工程質量要求:要求滿足國家能源集團、國華投資公司質量技術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同時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資質甲級、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風電場EPC的合同業績2份(合同應包含風機基礎、道路、風機吊裝、升壓站施工內容),且均已完工或已履約(正在履約的需提供在建證明)。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履約證明、在建證明、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或已履約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應提供新證,舊證無效)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1具有50MW及以上風電場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最終用戶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同時需提供本人就職于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業資格注冊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風電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最終用戶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同時需提供本人就職于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證明。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應提供新證,舊證無效)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風電PC或EPC 總承包項目或施工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施工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同時需提供本人就職于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證明。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5-2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5-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