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星能源股份 賀蘭山風電場30.6MW“以大代小”項目等容改造職業衛生“三同時”技術服務項目談判公告
寧夏銀星能源股份 賀蘭山風電場30.6MW“以大代小”項目等容改造職業衛生“三同時”技術服務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以公開報名的方式召集滿足資格要求和服務內容的供應商參加競爭性談判活動。
1.采購條件
1.1項目名稱:寧夏銀星能源股份 賀蘭山風電場30.6MW“以大代小”項目等容改造職業衛生“三同時”技術服務。
1.2采購人:寧夏銀星能源股份 賀蘭山風電廠
1.3
1.4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建設資金自籌且已落實。
2.項目概況及服務范圍
2.1項目概況:賀蘭山風電場位于寧夏青銅峽市邵崗鎮同福村,G110國道西側發電一期B、三期于2005-2006年陸續投產, 共安裝36臺進口850kW機組,裝機總容量30.6MW,因風機運行時間長、設備老化嚴重,發電效率低、盈利能力弱,且技術性能落后,不能滿足電網最新技術要求,根據寧夏自治區發改委于近日印發《關于開展寧夏老舊風電場“以大代小”更新試點的通知》 〔2021〕601 號)文件精神,計劃實施本項目的“以大代小”更新改造工程。本項目計劃改造建設為3 臺 5.0MW 及 3 臺 5.2MW 風機,由銀川供電公司管理的連湖 110kV 升壓站接入電網,建設工期12個月,生產運行期20年。
2.2服務范圍:
賀蘭山風電場30.6MW“以大代小”項目等容改造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設施設計專篇、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驗收評價報告的編制,并完成報告審查取得專家評審意見等技術服務工作,服務期間,需配合招標人和國家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整個工程的職業衛生三同時檢查等工作。服務期滿后,仍需配合招標人和國家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整個工程的竣工驗收。
2.3服務期限:供應商接到通知15個工作日內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并組織評審和取得專家評審意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查結束后30個工作日提交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并完成評審;待甲方建設項目竣工,試生產正常2個月后,30個工作日提交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并取得評審意見。
2.4服務
3.供應商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