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嘎斯都光伏一期200MW光伏電站工程監理服務招標公告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縣。
2.2.項目規模:200MW 。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進場道路1個月,主體工程6個月,缺陷責任期12月(含竣工結算3個月),共計19個月。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負責嘎斯都光伏一期200MW光伏電站EPC總承包工程及進場道路工程、施工供電(后期備用電源)、運維綜合樓、升壓站工程、220kv送出工程、儲能工程等監理服務,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場區的建筑與安裝工程、升壓站建筑工程、升壓站電氣安裝、場內外道路工程施工運維、220kv送出EPC總承包工程、運維綜合樓建筑安裝、裝飾裝修、其他輔助工程、環保監理、水保監理等。配合達標投產及創優(集團精品工程)、項目審計、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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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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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縣嘎斯都光伏一期200MW光伏電站工程監理服務 |
包括但不限于EPC總承包工程及進場道路工程、施工供電、運維綜合樓、升壓站工程、220kv送出工程、儲能工程等監理服務,光伏場區的建筑與安裝工程、升壓站建筑工程、升壓站電氣安裝、場內外道路工程施工運維、220kv送出EPC總承包工程、運維綜合樓建筑安裝、裝飾裝修、其他輔助工程、環保監理、水保監理、項目審計、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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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金川縣嘎斯都光伏一期200MW光伏電站工程監理服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8.業績要求:投標人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至少具有1項光伏項目和1項電站送出工程項目業績,并提供合同掃描件(每個掃描件均應包括合同封面,簽訂時間,服務范圍頁,簽字蓋章頁等內容)。
9.財務要求:招標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5-09 10:04到2023-05-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