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一期主副橋機電氣部分改造項目招標公告
1 項目概況
1.1 建設地點:廣西河池市大化縣巖灘鎮巖灘水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廠房
1.2 供貨及安裝工期:合同簽訂生效后 90 日到貨,施工計劃時間 60 日,計劃 2023 年 7月 1 日~8 月 30 日施工完成。
1.3 項目簡介:巖灘水電站是紅水河十個梯級電站的第五級, 采用 6 臺混流式水輪發電機 組,電站一期工程裝機容量為 4×302.5=1210 MW,電站二期工程即擴建電站,裝機容量為 2× 300=600MW,總裝機容量為 1810MW。#1~#4 機分別于 1992 年~1995 年投產發電,單機容量302.5MW,#5、#6 機分別于 2013、2014 年投產發電,單機容量 300MW。 一期廠房主、副橋機為雙小車機構,平時單獨使用,單鉤起重量為 300T(可并機起吊 600T),單鉤經過機械減速器變速后可以起吊 50T 及以下的重物,作為副鉤使用,加快安裝作 業速度,橋機大梁下安裝 1 臺 10 噸電動葫蘆,吊轉子時用兩橋機并車,四鉤同時掛平衡梁起吊發電機轉子,由主橋機操作。
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2.1 改造方案設計;
2.2 所需設備物資供貨;
2.3 工程施工:
2.3.1 拆除兩臺橋機整車舊的動力電纜及控制電纜,更換整車電纜。
2.3.2 拆除原有控制屏(包括配電保護控制屏、 1 號起升控制屏、 2 號起升控制屏、 1 號小車控制屏、2 號小車控制屏、大車控制屏、PLC 控制屏、控制箱等)、控制變壓器、照明變壓器、電阻器等所有電氣設備,全部更換為新的設備。
2.3.3 拆除電纜保護用鋼質槽架,更換為不銹鋼槽架,需根據現場重新進行優化布置并增設部分穿線管。
2.3.4 拆除舊安全保護裝置(起升機械限位,起升重錘限位、限位開關等) ,根據設計需要更換并增設新的設備,起重機械安全保護裝置應滿足 GB/T6067.1 及相關標準的規定。
2.3.5 拆除舊安全監控系統設備,更換為新的設備(拆下的舊設備用作其它系統的備件交給班組保存)。
2.3.6 拆除主副橋機舊的照明系統、通風系統,更換為新的照明系統、通風系統。
2.3.7 拆除舊聯動臺,更換新聯動臺,更換電鈴、腳踏開關、喊話器等。
2.3.8 糾偏系統功能增設:采用平衡梁安裝水平儀和檢測各吊點高度差兩種糾偏方法。
2.3.9 增加橋機地面遙控操作功能,每臺橋機配備一臺地面操作遙控器。
2.3.10 主橋機、副橋機的所有電機維保。
2.3.11 主橋機、副橋機的電動葫蘆維保。(詳見招標文件)
3 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3.1 通用部分:
3.1.1 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且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并能合法運作,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
3.1.2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資信和商業信譽, 沒有出現法定解散事由或者處于歇業、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1.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投標;單 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參加同一項目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1.4 不接受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同時參與投標, 且不接受制造商就同一產品對不同投標人進行項目授權(如接受代理商投標)。
3.1.5 投標人沒有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所列的否決投標的情形。
3.1.6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2 專用部分:
3.2.1 資質條件: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橋式起重機 A 級)許 可資質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橋式起重機 A 級許可資質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橋式起重機 A 級并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
3.2.2 業績要求:近 3 年(2020 年 4 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必須具有 1 項及 以上單鉤 300T 或雙鉤 600T 及以上橋機電氣變頻控制系統改造類似項目業績(需提供業績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或驗收證書或業主運行證明材料)。
3.2.3 財務狀況要求: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平均凈資產大于 0.若上一年度采購報表未完成,可往前提一年度。
3.2.4 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專業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方式:登錄憑 企業 CA證書電子鑰匙申購招標文件并辦理后續投標事宜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北京時間 2023 年 5 月 8 日-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