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新疆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
2.2.項目規模:2*350MW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24個月,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招標方批準的開竣工日期為準或以技術規范為準或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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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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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產品銷售 |
負責招標方所生產的粉煤灰、爐渣、石子煤、石膏等裝運卸至合法地點,包括所有粉煤灰、爐渣、石子煤、石膏等排放設備操作,區域衛生清理、拉運、倒運等全過程。投標方必須自備運輸車、裝載機等,噴灑覆土專用機械車輛,以滿足招標方和環保工作需要。負責清理由投標方工作原因引起的環境污染。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
500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副產品銷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須至少滿足其中一個要求:①投標人應具備粉煤灰消納(綜合利用)或處置或存儲能力。投標人需提供滿足固廢消納或處置或存儲要求的合法證明材料。(合法證明材料包括粉煤灰倉庫等場所的環評批復和環保驗收資料(或自主驗收);若投標人為生態修復填埋處置(礦坑填埋等)需提供固廢處置環評批復和環保驗收材料)。②與具備以上消納(綜合利用)或處置或存儲能力的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或與符合環保要求的倉庫簽訂租賃合同。投標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貨合同或倉庫租賃合同掃描件,以及合同單位滿足固廢消納或處置或存儲要求的合法證明材料。(合法證明材料包括粉煤灰倉庫等場所的環評批復及環保驗收資料(或自主驗收) ;若為生態修復填埋(礦坑填埋等)處置需提供固廢處置環評批復和環保驗收材料)。
8.投標人應在近五年內(2018年1月1日至開標截止日,以簽訂合同為準)至少有一項銷售或采購或處置5萬噸及以上粉煤灰的業績(需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蓋章頁等證明材料,若合同中無法體現銷售或采購或處置量,還需提供與合同相對應的結算證明)。備注:投標文件中應提供相關的業績,投標人業績必須真實,業績證明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招標范圍、合同簽字蓋章頁、技術協議主要招標內容頁等)及業主聯系方式,必要時須提供原件;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如發現虛假業績,將取消其應答資格。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5-08 07:07到2023-05-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