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公開招標)
采購項目編號:POWERCHINA-JZ0113-23107
一、招標條件
受中國電建市政建設集團 (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中國電建市政建設集團 設備物資部集采中心(以下簡稱“招標機構”)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天津市濱海新區區域2023-2025年度商品混凝土框架集中采購,采購商品混凝土計劃使用招標人所承接項目自有資金用于本次采購所簽訂合同的支付。
二、公司概況、招標范圍
1、公司概況
中國電建市政建設集團 (STECOL CORPORATION),簡稱“中國電建市政集團”,是世界500強企業—中國電力建設集團 旗下特級企業、 控股子公司,是一家具備大型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工程承包與運營管理能力的央企建筑集團。公司總部位于天津濱海高新區,注冊資本金30億元,總資產281億元,2022年度營業收入超過214億元
中國電建市政建設集團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具有建筑、公路、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以及鋼結構、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地基基礎工程等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和鐵路、電力等多項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通過了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中國電建市政建設集團 下設國內外主要分支機構超過20家,經營區域遍及國內除港澳臺外所有省、市、自治區,海外涉及亞洲、非洲、歐洲、南美,包括英、法、俄、葡、阿拉伯語五大語系地區,先后在四十多個國家開展工程承包業務,合同總額累計超過200億美元。
2、招標范圍
框架協議簽訂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招標人及其下屬企業在天津市濱海新區區域在建工程項目和新承接工程項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在框架協議有效期內,招標人及其下屬企業承接項目采購框架協議所涵蓋的商品混凝土。除有特殊情況外,擬通過(以下簡稱“集采平臺”,網
有以下例外情況的工程項目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2.1、在本次商品混凝土框架集中采購完成前,工程項目已完成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購工作的;
2.2、工程項目業主指定商品混凝土供應商,或要求單獨進行招標采購的;
2.3、電建股份及其下屬平臺公司(如電建路橋公司、電建生態公司等)要求單獨進行招標采購的;
2.4、在相同區域內,電建股份及其下屬平臺公司(如電建路橋公司、電建生態公司等)進行框架集中采購,其結果優于本次招標結果的;
2.5、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市場價格波動較大,經市場調研,框架集中采購結果明顯高于當前市場價格的;
2.6、工程項目存在的其他特殊情況。
3、采購數量
序號 | 材料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立方米 | 20,000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立方米 | 40,000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40,000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120,000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立方米 | 60,000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立方米 | 50,000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立方米 | 40,000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立方米 | 40,000 |
9 | 商品混凝土 | C55 | 立方米 | 20,000 |
10 | 預拌砌筑砂漿 | M5 | 立方米 | 10,000 |
11 | 預拌砌筑砂漿 | M7.5 | 立方米 | 10,000 |
合計 | 立方米 | 450,000 |
4、交貨時間
在框架協議有效期(框架協議簽訂之日-2025年12月31日)內,依據框架協議簽訂的商品混凝土合同,遵照商品混凝土合同中雙方約定的交貨時間,并根據招標人及其下屬企業所承接工程項目的實際需要,按工程項目要求交貨。
5、交貨地點
天津市濱海新區區域內招標人及其下屬企業指定交貨地點。
6、質量要求
商品混凝土應符合《預拌混凝土》(GB/T 14902-2003)、《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 50164)、《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GBJ 119)和《混凝土強度驗收評定標準》(GBJ 107)等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及相關的線性國家規范、行業標準與檢測方法。
水泥應從國產中上等品牌中選用經過復試檢測合格,且質量應符合《通用硅酸鹽水泥》(GB 175-2007)的產品。
粗細骨料的質量應符合《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 53)和《混凝土用砂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 52)的規定。
水的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 63)的規定。
粉煤灰的應用應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漿中應用技術規程》(JGJ 28)和有關規定。
礦粉的應用應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爐礦渣粉》(GB/T 18046-2000)和有關規定。
外加劑的質量應符合《混凝土外加劑》(GB 8076)、《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GB 50119)和《聚羧酸系高性能減水劑》(JG/T 223-2007)的規定。
7、付款方式
先貨后款,按月結算,銀行轉賬或銀行承兌匯票(由招標人承擔貼息)。每個自然月為一個結算周期。乙方于每月10日前開具上個月到貨并驗收合格總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甲方于當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到貨并驗收合格總額的85%,三個月后無息支付當期結算金額的10%,剩余5%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當期結算后6個月)結束且不存在任何質量問題后3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8、其它
以上數量為初步估算數量,僅供參考。最終結算量以實際供貨并經招標人及其下屬企業驗收合格的規格和數量為準。若因各種原因,致使實際供貨數量與招標數量發生較大偏差時,投標人應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的依據。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為商品混凝土的生產廠家,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企業注冊資本金人民幣1000萬元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內的預拌商品混凝土及預拌砂漿的生產許可證。
2、投標人的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至天津市濱海新區津濱大道和海濱九路交叉口的運輸距離不超過30千米(提供清晰的運距截圖,起點為投標人的商品混凝土拌合站,終點為天津市濱海新區津濱大道和海濱九路交叉口)。
4、投標人自2020年至今的商品混凝土供貨合同不少于3個,且簽訂單項合同金額均在人民幣500萬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貨合同掃描件)。
5、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自2020年至今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參與投標。
7、投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