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76/18-QT-100)
一、 招標條件
中國集團 河北 項目河北冀北新能源 新能源綠電及現貨交易輔助系統開發與應用已由中國集團 河北 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 2.2.項目規模:本項目共涉及河北冀北新能源 集控中心及15個風光電場,裝機容量186.3萬千瓦,包括九龍泉風電場25.05萬千瓦、白河源光伏2萬千瓦、烏克河光伏2萬千瓦、馳盛風電場40萬千瓦、牧場風電場20.1萬千瓦、長青風電場14.85萬千瓦、腦包圖光伏3萬千瓦、臥虎石風電場25萬千瓦、達布溝風電場10萬千瓦、協合風電場9.6萬千瓦、悅梁風電場14.85萬千瓦、華錦風電場4.95萬千瓦、華錦光伏2萬千瓦、蔚州風電場9.9萬千瓦、翁家灣光伏3萬千瓦。其中蔚州風電場接入河北 ,其它風光電場均接入冀北電網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詳見招標文件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招標范圍 標書售價(元) CHDTDZ076/18-QT-1003 新能源綠電及現貨交易輔助系統開發與應用 開發1套新能源綠電及現貨交易輔助系統,部署在河北冀北新能源 集控中心,為公司整體及所屬15個風光電場的綠電及現貨交易提供決策支持,提高電力市場交易收益。包括并不限于系統所需硬件設備的選型、供貨、現場部署調試、系統具體功能的定制及就地化部署、場站功率預測系統優化升級等。系統需接入風光電場功率預測系統數據,并與集控中心風云集控平臺系統對接。系統具備后期交易策略的修改及功能擴展,并為遠期集團新能源智慧生產管理平臺預留開放接口 200 我公司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在開具標書費發票,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在開具代理服務費發票時采取電子發票方式,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投標單位登錄集團 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查看、下載電子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新能源綠電及現貨交易輔助系統開發與應用】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集團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應具有投標(報價)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且在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 ca.cn)查詢有效。 7.投標人應具有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級或以上認證證書,且在( /pars/)網站查詢有效。 8.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個新能源電力交易系統開發或建設或改造的合同業績及投運證明,業績清單表后需提供合同復印件材料(需體現合同雙方印鑒、簽訂日期、合同內容、供貨數量等主要信息)及能證明上線運行的資料。資格審查時,不提供合同證明材料的業績不計入合格業績數量。 9.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被責令停業,財產沒有被接管、凍結、破產等問題。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責任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0.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11.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上述提及的各種證照和資質業績證明材料(清晰的復印件、掃描件)須作為投標文件的內容在開標時遞交,若遞交的材料不滿足上述要求將視為存在重大偏差。關于是否存在消極事由的證明,優先提供行政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無此證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關承諾自證聲明,對此未提供任何證明材料的,如經評標發現存在相關消極事由,將視為不滿足招標資格條件要求和弄虛作假而被否決投標。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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