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具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總 承包乙級及以上或施工資質綜合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 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 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 B 類證書,且不得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2、依據《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文件規定,采購人在本項目招投標活動中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單位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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