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礎配套改造提升(2023年城區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資格后審)(二次重發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市政基礎配套改造提升(2023年城區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已由 豐縣經濟發展局 以 豐經發許可[2023]37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豐縣城市管理局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市政基礎配套改造提升(2023年城區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2.1.1建設
2.1.3合同估算價:約627萬元
2.1.4工期要求: 120 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竣工日期:2023年9月16日,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令簽發日期為準。
2.1.5 其他:質量要求:合格;
2.1.6標段劃分:本工程共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對現狀較差的4條人行道進行改造包括人民路(創新學校東西兩側)、南環路(紫金花園小區、名仕雅苑小區門前)、支農路西側(人民路-中陽大道)、中央大道北側(東環路-永安路),具體內容為工程量清單所含施工圖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 (1) (2) (3) 3.3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3.6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關于在 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 號)。 3.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8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擬選派 3.9投標人須取得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企業信用報告且為B級及以上信用等級。 注:(1)信用服務機構需在江蘇省信用服務機構管理系統中申報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蘇”網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 9.1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9.2 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在開標過程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系技術支持客服 2023 年 4 月 27 日 9. 其他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