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內容及規模
項目新建2×1000MW國產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機組
項目簡介
廣東省發改委4月13日發布關于大唐潮州電廠5-6號機組項目核準的批復,粵發改核準〔2023〕8號,詳情如下:
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大唐潮州電廠5-6號機組項目核準的請示》(潮州發電〔2023〕20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保障我省中長期能源電力供應安全,發揮電力重大項目保供電、促投資、穩增長作用,“先立后改”加快煤電規劃建設,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大唐潮州電廠5-6號機組項目(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208-445122-04-01-268511)。項目單位為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潮州市饒平縣柘林鎮進港路2號廣東饒平潮州港經濟開發區。
三、項目新建2×1000MW國產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機組,鍋爐采用超超臨界變壓運行直流爐,采用水-氫-氫冷卻方式;同步建設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
四、項目總投資(動態總投資)為79.28億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23.78億元,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30.0%,來自自有資金;總投資與項目資本金的差額55.50億元,通過銀行貸款方式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滿足國家和省有關安全、國土、環保、水土保持、煤炭消費量控制、節能降碳等有關政策要求。項目供電煤耗等各項能耗指標要滿足國家最新規定和標準要求,并實現超低排放,鼓勵項目預留二氧化碳捕集裝置;機組最小技術出力要達到額定出力的30%,力爭進一步降低,提升調節能力和促進清潔能源消納。
六、項目要切實抓好建設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杜絕發生安全事故;在項目實施中,要進一步加強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的分析,針對識別的特征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關規定做好項目質監工作,在收到核準文件后將電力項目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事項告知書(附件1)加蓋公章后反饋我委(省能源局)。
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項目實施,在“十四五”期間建成投產發揮保供作用。
八、請項目法人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招投標的規定,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2。
九、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推動“先立后改”新增規劃煤電建設增強電力供應保障能力的通知》(粵發改能源函〔2022〕1891號)、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45100202300002號)、《潮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唐潮州電廠5-6號機組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論的函》以及潮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大唐潮州電廠5-6號機組項目的審核意見》(潮發改電〔2023〕56號)。
十、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一、請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國土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節能審查等相關手續。
十二、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4月13日
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大唐潮州電廠5-6號機組項目核準的請示》(潮州發電〔2023〕20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保障我省中長期能源電力供應安全,發揮電力重大項目保供電、促投資、穩增長作用,“先立后改”加快煤電規劃建設,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大唐潮州電廠5-6號機組項目(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208-445122-04-01-268511)。項目單位為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潮州市饒平縣柘林鎮進港路2號廣東饒平潮州港經濟開發區。
三、項目新建2×1000MW國產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機組,鍋爐采用超超臨界變壓運行直流爐,采用水-氫-氫冷卻方式;同步建設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
四、項目總投資(動態總投資)為79.28億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23.78億元,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30.0%,來自自有資金;總投資與項目資本金的差額55.50億元,通過銀行貸款方式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滿足國家和省有關安全、國土、環保、水土保持、煤炭消費量控制、節能降碳等有關政策要求。項目供電煤耗等各項能耗指標要滿足國家最新規定和標準要求,并實現超低排放,鼓勵項目預留二氧化碳捕集裝置;機組最小技術出力要達到額定出力的30%,力爭進一步降低,提升調節能力和促進清潔能源消納。
六、項目要切實抓好建設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杜絕發生安全事故;在項目實施中,要進一步加強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的分析,針對識別的特征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關規定做好項目質監工作,在收到核準文件后將電力項目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事項告知書(附件1)加蓋公章后反饋我委(省能源局)。
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項目實施,在“十四五”期間建成投產發揮保供作用。
八、請項目法人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招投標的規定,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2。
九、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推動“先立后改”新增規劃煤電建設增強電力供應保障能力的通知》(粵發改能源函〔2022〕1891號)、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45100202300002號)、《潮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唐潮州電廠5-6號機組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論的函》以及潮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大唐潮州電廠5-6號機組項目的審核意見》(潮發改電〔2023〕56號)。
十、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一、請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國土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節能審查等相關手續。
十二、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