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浙江龍游縣分布式漁光互補項目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浙江龍游縣分布式漁光互補項目擬建于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縣小南海鎮、詹家鎮、龍州街道、塔石鎮、模環鄉和湖鎮區域內,共計 17 個山塘,面積總計約 390 畝,周邊交通便利,公路直達山塘附近,本工程為漁光互補項目,裝機規模20MWp,采用P型單晶雙面550Wp組件,組串式逆變器。在設計時盡量減少土建量,降低工程投資,避免對水塘生態破壞;支架設計因地制宜,根據地形地貌選擇固定支架。
本項目共計17個山塘,采用10kV電壓等級接入電網,共有14個接入點。本工程按無人值守的原則進行設計。電站采用以遠程計算機監控系統為基礎的監控方式。
建設地點: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縣境內。
2.2招標范圍
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區、變電站、場內集電線路、外線工程等土建安裝工程、輔助設施工程、設備到貨驗收等所有工程的全過程建設監理以及配合業主完成其他工作。從項目施工準備到移交生產、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完成,配合招標人完成移交生產、結算、工程竣工驗收,費用包含在總價中。
2.3工期要求
計劃工期:施工工期7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監理服務期:從項目施工準備到工程竣工驗收全過程期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一般納稅人;
②具有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業績要求:需具備以下業績,須提供合同文件。
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內具有1個及以上水面類型光伏電站(規模在20MWp及以上)項目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理業績(須提供合同文件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內容應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等信息)。
3)人員要求: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由具有三年以上同類工程監理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且至少具有1個20MWp及以上水面類型光伏工程的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理經驗和監理業績(須提供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內容應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等信息)。
4)信譽要求:未處于公司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無連續2年虧損。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3年3月2日09時整至2023年3月9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
4.2 招標文件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詳情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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