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江蘇省揚州市
2.2.項目規模:江蘇江都250MW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由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地位于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武堅鎮,占地面積為6700畝,將光伏電站與漁業相結合,形成“上可發電,下可養殖”的發電模式。本項目總裝機容量330.11594MWp(交流側額定容量為250.24MW)。在實際開發建設過程中如遇項目開發權滅失或資源條件不足,則無法確保項目按照招標容量進行建設,招標方對實際與招標范圍的差異不承擔責任。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12個月,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3年5月1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通知為準。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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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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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總承包 |
本項目光伏場區及升壓站全部工程的全過程建設和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土建工程施工、設備安裝及調試、試驗、驗收、項目協調、工程試運行、移交生產及質保期的全部工作等。詳見技術規范書。 |
1000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①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②投標人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③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④投標人未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⑤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及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5.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具有至少1個容量 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電站施工總承包的合同業績。(提供合同掃描件關鍵頁,包含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
6.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3-20 14:00到2023-03-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