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區南部風區
2.2.項目規模:500MW(400MW風電+100MW光伏)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工程施工項目(I標段)、工程施工項目(Ⅱ標段):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3月,計劃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工程施工項目(Ⅲ標段):計劃工期:124日歷天,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3年5月2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3年9月20日。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3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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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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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項目(I標段) |
本標段范圍為20萬千瓦風電+一座220kV匯集站及40萬千瓦風電的匯集線路。包括但不限于線路、供貨、土建施工、安裝施工、試驗、調試、培訓、總結報告、驗收資料移交等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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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項目(Ⅱ標段) |
本標段范圍為20萬千瓦風電土建安裝及40萬千瓦風電場內道路、吊裝平臺工程施工服務,本項目為PC模式。投標方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設備采購(不含招標人采購設備)、土建施工、安裝施工、試驗、調試、培訓、總結報告、驗收資料移交等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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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項目(Ⅲ標段) |
本標段工程范圍為10萬千瓦光伏工程項目,本項目為PC模式。投標方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供貨、土建施工、安裝施工、試驗、調試、培訓、總結報告、驗收資料移交等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
1000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工程施工項目(I標段)】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9.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5項48MW及以上風電施工(或EPC、PC)總承包工程投運業績,且具有至少2項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升壓站施工(或EPC、PC)總承包工程(新建或改、擴建均可)投運業績(投運業績證明材料:包含封面、合同范圍、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等的合同掃描件;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等可以用于證明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工程施工項目(Ⅱ標段)】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9.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5項48MW及以上風電施工(或EPC、PC)總承包工程投運業績(投運業績證明材料:包含封面、合同范圍、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等的合同掃描件;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等可以用于證明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工程施工項目(Ⅲ標段)】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9.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5項2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或EPC、PC)總承包工程投運業績(投運業績證明材料:包含封面、合同范圍、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等的合同掃描件;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等可以用于證明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1-30 13:40到2023-02-0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