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內容及規模
項目總建設內容為:新建1條寬5米長2000米進場道路,1條寬8米長1000米出場道路,新建鋼架結構配煤廠房6000平方米,辦公樓一座主體建筑面積620平方米,土地平整硬化10000平方米,堡坎工程600平方米,配套管網、除塵電路、排污等建設,購買烘干機、打荒機、鏟車、運輸車輛等,項目總投資2433.16萬元。
項目分兩期建設,其中一期建設內容為:建設鋼架結構配煤廠房6000平方米,配套建設給水、排水等公用工程和除塵系統等環保工程,購買鏟車2臺,運輸車輛5輛,項目建成后形成20萬噸/年的配煤生產能力,本期項目占地面積10000m2,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2.6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5.26%。
二期建設內容為新建1條寬5米長2000米進場道路,1條寬8米長1000米出場道路,新建辦公樓一座主體建筑面積620平方米,堡坎工程600平方米,配套管網、除塵電路、排污等建設,購買烘干機、打荒機、鏟車、運輸車輛等,二期項目總投資1433.16萬元。
本次環境影響評價僅針對一期,二期需另行辦理環評手續,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
項目分兩期建設,其中一期建設內容為:建設鋼架結構配煤廠房6000平方米,配套建設給水、排水等公用工程和除塵系統等環保工程,購買鏟車2臺,運輸車輛5輛,項目建成后形成20萬噸/年的配煤生產能力,本期項目占地面積10000m2,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2.6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5.26%。
二期建設內容為新建1條寬5米長2000米進場道路,1條寬8米長1000米出場道路,新建辦公樓一座主體建筑面積620平方米,堡坎工程600平方米,配套管網、除塵電路、排污等建設,購買烘干機、打荒機、鏟車、運輸車輛等,二期項目總投資1433.16萬元。
本次環境影響評價僅針對一期,二期需另行辦理環評手續,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
項目簡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金沙縣禹謨鎮鋒升配煤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3年01月19日-2023年01月30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 0857-8237914
傳真: 0857-8237914
通訊地址: 畢節市貴畢大道520-1號畢節市環境保護局規劃環評科
郵編: 551700
項目名稱 | 金沙縣禹謨鎮鋒升配煤廠建設項目 | |
建設地點 | ||
建設單位 | 貴州省金沙縣鋒升商貿有限公司 |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貴州仲智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環境空氣影響和保護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對環境空氣的影響主要來自施工揚塵。 (1)施工原材料及廢棄建材的往返運輸,宜采用篷布摭蓋或封閉運輸,對進場道路采取定時規律性的灑水防塵; (2)臨時土石方的堆放和原材料裝卸、存儲場盡量設置圍擋,遇4級以上大風天氣應用防塵網對原料堆儲點進行覆蓋。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可將施工期的揚塵影響減至最小程度,確保施工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濃度滿足確保施工廠界顆粒物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且本項目施工期較短,隨著施工期的結束,上述影響隨之結束,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較小。 2.施工期水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廢水包括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產生的施工廢水。 ①生活污水。本項目施工人員主要為周邊村民,不在廠區食宿,施工人員產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至已建化糞池(30m3),定期清掏作為周邊菜地等澆灌農肥,不外排,對周圍水環境的影響較小。經現場踏勘與調查了解,項目位于農村地區,周邊無地表水,未見地下水出露,屬于典型的缺水區域,且項目周邊分布有較多旱地,完全能滿足施工期生活污水的處理需求。即本項目施工期生活污水處理措施從技術上是可行的。 ②施工廢水。施工廢水主要為進出場車輛輪胎沖洗水,廢水中ss含量較高。施工廢水屬無毒廢水,其特點是懸浮物含量較高。施工廢水經收集沉淀后循環使用,不外排,對水環境影響小。 3.施工期聲環境影響和減緩措施 施工期主要分為基礎施工階段、結構施工階段和裝修階段。由于本項目夜間不施工,因此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主要集中在晝間。為減少運輸噪聲對當地村民的影響,運輸材料車輛在通過村點時,應嚴格控制車速,在所經過路段禁止鳴號,減少交通噪聲影響。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后,確保施工場界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l2523-2011),項目施工噪聲對周邊居民點的影響較小,且本項目施工期較短,隨著施工期的結束,施工噪聲影響將隨之結束。 4.施工期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無廢棄土石方,項目不涉及噴涂或刷漆,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等。 建筑垃圾中,安裝工程等產生的廢包裝袋、金屬廢料可進行分類收集后統一運往廢品收購站進行回收利用;施工期廢棄建筑垃圾應及時運至當地政府指定的建筑渣土消納場進行妥善處置;施工場地應設置臨時垃圾投放點,生活垃圾送往當地生活垃圾收集點,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在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項目施工固廢對環境的影響較小,產生的影響也是臨時性的,隨著施工期的結束,施工期影響也將隨之消除。 5.施工期土壤及地下水影響和保護措施 根據項目所在地水文地質圖及現場踏勘,項目周邊500m范圍內未見地下水出露,無飲用水源地等敏感目標,且本項目施工期無大開挖,廠房地基較淺且未接觸地下水,施工期相關設施的建設做好簡單防滲后,對地下水的影響較小。項目施工期不產生危險廢物等,施工期對土壤的影響較小。環評要求施工期應嚴格控制施工范圍,減少對土壤環境的擾動,同時,施工期產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應妥善收集處理,不得隨意丟棄在場地周邊。 6.生態影響和保護措施 由于本項目施工期石方開挖量較小。所在環境管控類型為金沙縣礦產資源重點管控單元(管控單元編號:zh52052330004)及金沙縣一般管控單元(管控單元編號:zh52052330001),無需要特殊保護或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施工期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擾動極小,基本不會產生水土流失等現象。且施工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隨著項目區構筑物等建設完成而消失,對生態環境影響小。 與此同時,環評要求施工期應做好廠區排水設施并在低洼處設置沉淀池,收集項目區施工廢水并經沉淀后盡量回用于施工中,降低地面徑流、施工廢水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期產生的少量土石方全部用于廠區回填及綠化帶的覆土,不外排。總之,在施工期,加強管理,文明施工,并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就可將暫時性的生態影響控制到最小程度,對周圍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小。 (二)營運期 1. 大氣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無組織顆粒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的無組織顆粒物排放主要來自煤炭裝卸、篩分、破碎、運輸和儲存等環節。 本項目煤炭裝卸、配煤、儲存等環節均位于封閉廠房內(僅車輛進出口不封閉),且廠房采用鋼架結構標準廠房,屋頂和圍護采用夾芯板封閉,沿廠房上部鋼結構橫梁安裝水管和噴頭。 本項目噴淋裝置所用水管采用均壓管網布設安裝,分區域安裝電磁閥門,控制噴水區域。裝卸、篩分和破碎機等落料區劃分為重點噴淋分區,需在工作時間持續噴淋;其他區域為一般噴淋分區,視產品、半產品濕潤程度適時噴淋。根據煤炭導則和《貴州省煤炭清潔化儲裝運卸管理實施方案》(黔能源煤炭〔2019〕222 號)對封閉煤庫的要求,在采取相應的環保措施后對大氣環境的影響作預測分析,本項目產品堆放場采取密閉和噴淋抑塵,控制原輔材料和產品表面濕度,不易起塵,顆粒物產生量較小,對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