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河南省安陽市林州市。
2.2 建設規模:煤場封閉約 9000 m2。
2.3 計劃工期: 2023 年 04 月 18 日至 2023 年 07 月 31 日, 105 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包括南煤場封閉改造工程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建筑及安裝工程、調 試、試驗、培訓、服務等。具體內容以招標文件的記載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及業績條件,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服 務能力。
3.1.1 資質要求:
3.1.1.1 投標人應為具有履約能力和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非中華人民共和國 注冊的投標人應經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并有相關主管部門審批出具承包工程許可證。
3.1.1.2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1.3 投標人須滿足下列資質要求:具備建筑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工程 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和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1.1.4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二級及以上(建筑工程)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 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本)。
3.1.2 業績要求:
3.1.2.1 投標人近 5 年內須具有 1 個及以上鋼結構施工業績,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 面具有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業績證明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 竣 工類證明材料等,國外業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文)。
3.1.2.2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近 5 年內須具有 1 個及以上鋼結構項目主要工程管理人員 (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 經歷且在合同實施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 職務,并提供相應的業績證明材料, 該證明材料須能夠證明該業績與擬派項目經理的關聯性。
3.2 財務要求:投標人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 0。
3.3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1 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應當由施工單位作為牽頭單位,并在聯合體 協議中明確聯合體各單位的責任和權利。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 就工程總承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3.3.2 聯合體成員單位不得超過兩家。
3.3.3 組成聯合體的各成員單位投標人應為具有履約能力和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 組織。
3.3.4 聯合體成員資質及業績要求:
3.3.4.1 聯合體中施工單位:
①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②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和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③近 5 年內須具有 1 個及以上鋼結構施工業績,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圓滿 履行合同的能力(業績證明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 竣工類證明材料 等,國外業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文)。
④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二級及以上(建筑工程)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 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本)。且近 5 年內須具有 1 個及以上鋼結構項目主要工程管理人員 (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 經歷且在合同實施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 職務,并提供相應的業績證明材料, 該證明材料須能夠證明該業績與擬派項目經理的關聯性。
3.3.4.2 聯合體中設計單位:
①須具有建筑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近 5 年內須具有 1 個及以上鋼結構設計業績,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圓滿 履行合同的能力(業績證明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 竣工類證明材料 等,國外業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文)。
3.3.5 組成聯合體投標的各成員單位均應滿足前述“3.2 財務要求”、后文“3.4”相關要 求,并均不存在后文“3.5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所描述的相關情形。
3.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5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三年內被列入國家應急管理部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嚴重失信主 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 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 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 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 2022年 12 月 17 日 10 時至 2023 年 1 月 2 日 17 時 (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