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清遠燃機熱電一期工程鍋爐補給水系統設備
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2-2-129)
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清遠市高新區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清遠燃機熱電一期工程鍋爐補給水系統設備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華能清遠燃機熱電一期工程鍋爐補給水處理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廣東省清遠市高新區
2.2 規模:一期工程建設2臺6F級燃氣分布式能源機組。二期建設2×460MW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機組,預留1×460MW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場地。
2.3 建設工期:擬定于2022年11月28日開工,2024年7月28日第一臺機組投產,2022年9月28日第二臺機組投產,具體以批復的里程碑進度計劃為準。
2.4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1套完整鍋爐補給水系統設備。具體參數詳見技術規范。
2.6 交貨地點:施工現場板車交付。
2.7 供貨期:合同簽訂生效后8個月內交貨。計劃開始交貨日期2023年8月30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環境工程專項甲級工程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證書。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3個單機容量100MW級及以上燃機或300MW及以上火力發電機組鍋爐補給水處理系統設備的合同供貨業績。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