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華永昌縣河清灘200MW光伏發電項目配套40MW/80MWh儲能系統項目EPC總承包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業主為金昌新業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標人為金昌新業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受招標人委托,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JCXY-GC-GKZB-22-0001
2.2 招標項目名稱
新華永昌縣河清灘200MW光伏發電項目配套40MW/80MWh儲能系統項目EPC總承包
2.3 招標項目概括
新華永昌縣河清灘200MW光伏發電項目配套40MW/80MWh儲能系統項目通過2回儲能集電線路接入330kV河清灘2#升壓站1#主變35kV側;電池和PCS設備按模塊化設計,儲能電站與330kV河清灘2#升壓站毗鄰建設。
2.4 招標范圍
本工程招標范圍包括:除升壓站永久性征地費用、電池系統和交流升壓一體化設備及EMS設備、艙外直流電纜及附件外,其他所有費用均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具體內容詳見招標公告附件或招標文件)
2.5 建設/項目地點
金昌市永昌縣
2.6 計劃工期
完工時間2023年1月31日前。
2.7 質量標準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規程規范、技術標準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
設備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行業和發包人的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應具有以下資質:
(1)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電力工程設計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專業(新能源或送電工程或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近3年(2019年1月至今)應具有新能源項目相關業績(含110kV及以上變電站或配套儲能項目)(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掃描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掃描件并加蓋單位章)。
4.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有效的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擔任過新能源項目相關業績(含110kV及以上變電站或配套儲能項目)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掃描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掃描件并加蓋單位章)。
(4)設計負責人(設總)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擔任過新能源項目相關業績(含110kV及以上變電站或配套儲能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掃描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掃描件并加蓋單位章)。
(5)擬承擔本項目的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它項目的項目經理。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1000.00元整,售后款項不予退還。
4.2 發售時間:2022年12月05日 09時30分—2022年12月12日 16時00分(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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