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皖E3-23-2022-5362 |
項目名稱 |
當涂縣防洪除澇專項債剩余項目可研編制及全過程勘察設計(第二次) |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
當涂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當發改函〔2020〕355號) |
項目統一代碼 |
2020-340521-76-01-037241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招標人 |
當涂縣水利局、當涂縣防洪除澇及水系整治工程建設管理處 |
招標代理機構 |
當涂縣正豐建設工程招標咨詢 |
資金來源 |
√政府投資 □其他投資 |
建設地點 |
位于馬鞍山市當涂縣境內 |
建設規模 |
當涂縣防洪除澇及水系整治提升工程涉及全縣10個鄉鎮,工程類型主要有水源工程(包含塘壩、水閘、提水泵站建設)、引調水及水系連通工程、灌區續建配套工程等。項目總投資約5.5億元。 |
設計周期 |
本項目總投資約5.5億元,涉及全縣10個鄉鎮,項目周期較長,分多個單項實施,每個單項設計周期如下: (1)接到招標人通知之日起15日歷天內,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工作大綱。 (2)接到招標人通知之日起30日歷天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送審稿)和各專題報告(送審稿)。 (3)可行性研究報告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通過后30日歷天內,提交初步設計報告及圖紙等,并滿足初步設計審查、審批要求。 (4)招標及施工圖設計進度需滿足上級下達的計劃任務要求。 (5)中標后,中標人對各階段應提供的技術文件,除相應數量的文本外,還應同時提交一套相應的最終版設計文件電子文檔(電子原文件格式和pdf格式的成果資料)。 |
招標范圍 |
中標人在建設規模的范圍內承擔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勘察、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有關專項設計等工作。 |
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 |
2400萬元(1、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批復初步設計報告中計列勘測設計費,暫定2400萬元;2、本項目最高限價含可研、可研階段專題、初設及施工圖設計審查會務費及專家評審費;3、本次招標項目的報價按不高于批復初步設計報告中計列勘測設計費的75%進行費率報價。) |
標段劃分 |
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
投標人 資格要求 |
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設計資質: 具備以下a或b要求; a.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b.水利行業設計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 ②勘察資質:具備以下a或b要求; a.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b.具備工程勘察專業(巖土工程)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否(預留40%份額給中小企業)。 2.1.1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本項目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具體原因如下:本項目為可研編制及全過程勘察設計,需要具有專業技術能力。 2.1.2 投標人對此存在異議的,應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具體要求詳見本招標文件中“對招標文件的異議”內容) 3、擬派
4、投標人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為記錄以《馬鞍山市 主體不良行為信息處理暫行辦法》(馬公管〔2016〕35號)為準): (1)開標日前兩年內未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3個月。 (3)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6個月。 (4)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12個月。 (5)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24個月。 5、投標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不得確定為中標
(1)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投標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3)投標人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4)投標人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 (以上僅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http:// /公布的信息為準)。” 6、信譽要求: (1)投標人和
(2)投標人和
7、業績要求:無。 8、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采用網銀、電匯、轉賬等形式交納的,必須從其
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0、投標人可就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 11、已從馬鞍山市 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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