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F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1項目規模
整體規模裝機總容量 625MW,光伏發電400MW(交流側)、風力發電225MW;同期建設一座220kV升壓站,通過1回220kV線路送到制氫站220kV降壓站;降壓站擬一回220kV線路接入地方電網,在圖忽岱220kv變電站220kV 側并網;制儲氫:電解水制氫產能為2.1萬噸/年,總制氫能力46200Nm3/h,儲氫規模為22萬Nm³;電化學儲能:建設2.5MW/5MWh電化學儲能。下游配套建設15萬噸/年二氧化碳精制裝置,10萬噸/年綠色甲醇合成裝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部分。
2.1.2項目基本概況
10萬噸/年液態陽光——二氧化碳加綠氫制甲醇技術示范項目(以下簡稱為液態陽光示范項目)位于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烏審旗區域內,項目規劃建設新能源發電625MW、電解水制儲氫2.1萬噸/年,及下游配套建設的10萬噸/年二氧化碳加綠氫制甲醇技術示范項目,是中煤集團發揮中央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聯合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啟動的全球第一個液態陽光技術大規模工業化示范項目。項目主要包括新能源風光發電、電解水制儲氫(包含電化學儲能)、綠色甲醇合成等三部分。其中:
新能源風光發電總規劃裝機規模為625MW,其中風電225MW,光伏400MW。風電和光伏共建一座220kV升壓站,位于風電場區內。擬設置2臺320MVA分裂升壓變,擬通過1回約75公里220kV線路送到本項目的制氫站降壓站。年發電量的80%以上電能在制儲氫站就地消納,剩余電量通過制氫站降壓站送至電網。
電解水制儲氫部分規劃制氫產能為2.1萬噸/年,堿性電解水制氫規模46200Nm3/h,設置36套1200Nm3/h電解槽和2套1500Nm3/h電解槽,設置10臺2000m3球型儲氫罐,儲氫規模為22萬Nm³。項目年耗電約11.3億千瓦時,采用自建新能源風光電站直供電方式送至制儲氫裝置,作為電解水制儲氫的電源。
電化學儲能部分:在22萬Nm3氫儲能的基礎上,建設2.5MW/5MWh電化學儲能,在保障風光制氫一體化示范項目安全運行的同時,可進一步提高風光制氫一體化項目調峰能力,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棄風光率。
綠色甲醇合成部分:包括15萬噸/年CO2捕集和精制裝置和10萬噸/年CO2加綠氫制甲醇裝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部分。
2.1.3項目標段劃分:
液態陽光示范項目劃分為風光制氫一體化標段、公用工程(含總體院)標段。(2個標段招標文件需單獨購買)。
標段一風光制氫一體化標段包含風光發電、升壓站、輸電線路、降壓站、電化學儲能、智慧化管控系統(風光發電、制儲氫及用氫一體化管控系統)、制氫,本標段范圍內的電氣、儀表、總圖運輸等所有設計內容。
設計分工:交接點為裝置紅線外一米處;電氣電纜按照受電制原則設計;各裝置裝置院負責的現場控制室及現場機柜間至中心控制室的電纜及光纜由各裝置院負責設計;
初步設計標準:風光發電、升壓站、輸電線路、降壓站、電化學儲能單元執行電力行業規范,制儲輸氫單元執行石油化工行業規范和制氫加氫站規范,若規范出現沖突時按照嚴格的標準規范要求設計,并根據國家規范、行業規范等相關規范標準的更新要求及時更新初步設計,編制項目報批所需各類專篇等文件。
標段二公用工程(含總體院)標段包含儲輸氫裝置、15萬噸/年CO2精制裝置、循環水裝置、回用水裝置、脫鹽水裝置、污水處理及零排放裝置、火炬系統、車間變電所、機柜間、生產管控區及液態陽光示范項目總體規劃設計。
設計分工:鄂能化公司擬建的110kV變電站至35kV甲醇合成及公用聯合變電所電纜由總體院負責設計;電氣電纜按照受電制原則設計;工程設計統一規定;
初步設計標準:制儲輸氫單元、化工部分執行石油化工行業規范和制氫加氫站規范,若規范出現沖突時按照嚴格的標準規范要求設計,并根據國家規范、行業規范等相關規范標準的更新要求及時更新初步設計,編制項目報批所需各類專篇等文件。
2.1.4招標內容
風光制氫一體化標段初步設計招標,基于甲方提供資料(見合同模版附件3)的基礎上,乙方開展初步設計編制所需的其他所有工作,并最終完成初步設計。包括:風光發電、升壓站、輸電線路、降壓站、電化學儲能、制氫初步設計,初步設計編制所需勘測(風光發電場址除外)等。
負責完成初步設計、勘察文件及相關專題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組件選型專題報告、風機選型專題報告、制氫裝置選型專題報告、電氣主接線方案優化報告、電化學儲能設計專題報告、風光制氫一體化平臺設計專題報告、220kV路徑優選專題報告等)等,設計應滿足執行國家標準、電力行業標準、石油化工行業標準,編制項目報批所需各類專篇等文件,滿足電網公司相關設計及評審要求、配合業主報審初步設計等工作(包含中煤集團和各級政府部門)。
1)風電項目初步設計范圍為滿足本風電場項目論證、建設以及運行發電所需的所有勘測設計,包括不限于:風電場場內部分含風機選型、基礎設計及機組變布置、場內集電線路、進場道路、檢修道路、送出線路、升壓站的設計。設計應滿足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滿足電網公司及相關設計規范要求,道路及平臺、風機基礎、35kV集電線路、220kV送出線路、升壓站土建及相關電氣配套設計工作。設計應滿足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滿足電網公司相關設計及評審要求。
2)光伏項目初步設計范圍為滿足本項目論證、建設以及運行發電所需的所有勘測設計,包括不限于:場內部分含光伏布置、基礎設計及逆變器布置、場內集電線路、進場道路、道路、35kV集電線路土建及電氣配套設計工作。設計應滿足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滿足電網公司相關設計及評審要求。
3)220kV送出線路項目初步設計范圍為滿足本項目論證、建設以及運行發電所需的所有勘測設計,設計應滿足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滿足電網公司相關設計及評審要求、以及配合業主當地電網接入系統方案上報批復。
4)電解水制儲氫部分規劃制氫產能為2.1萬噸/年,其中建設46200Nm3/h堿性電解水制氫設備,設置36套1200Nm3/h電解槽和2套1500Nm3/h電解槽。項目預計年耗電11.3億千瓦時,采用自建新能源風光電站直供電方式送至制氫裝置,作為電解水制氫的電源,220kV/35kV降壓站。電化學儲能部分:在22萬Nm3氫儲能(等于4.76小時制氫能力)的基礎上,建設2.5MW/5MWh電化學儲能,在保障風光制氫一體化示范項目安全運行的同時,可進一步提高風光制氫一體化項目調峰能力,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棄風光率。
5)初步設計應滿足執行國家標準、電力行業標準、石油化工行業標準相關規定要求,風光發電、升壓站、輸電線路、降壓站、電化學儲能單元執行電力行業規范,制儲輸氫單元執行石油化工行業規范和制氫加氫站規范,若規范出現沖突時按照嚴格的標準規范要求設計,并根據國家規范、行業規范等相關規范標準的更新要求及時更新初步設計,編制項目報批所需各類文件,內容飽滿,章節齊全;初步設計需以可研報告內容為編制基礎;做好項目的經濟評價、風險評價等工作;按要求編制安全設施、消防、環境保護、職業衛生、節能、抗震設防等專篇。
2.2資金落實情況:商業銀行貸款和自籌。
2.3服務期:在合同生效后90天內完成初步設計最終成品,投標方負責項目建設期間與之有關的技術配合,包括完成與詳細設計對接工作。
2.4服務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烏審旗區域內。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需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3.2資格要求2:投標人必須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和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3.3資格要求3: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勘察設計注冊執業證書,人員配置滿足《工程設計資質標準》中與該工程項目對應的設計類型對人員配置的要求(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3.4資格要求4:投標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至少1項同類工程設計業績(需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
3.5資格要求5:投標人需提供廉潔承諾書(格式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8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2年11月28日9:00:00至2022年12月19日 16:00:00。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2年11月28日9:00:00至2022年12月20日 10:00:00。
備注:公告查詢以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為準!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下載招標文件!詳情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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