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瀾滄江公司新能源公司2022-2023年度新能源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服務框架協議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1-3-234)
項目所在地區:云南省、貴州省、西藏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瀾滄江公司新能源公司2022-2023年度新能源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服務框架協議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為華能瀾滄江公司新能源公司2022-2023年度新能源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等工作,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片區規劃、場址建設條件核實、項目投資機會研究、政府職能部門出具的選址意見、項目可研報告編制、地形圖測繪、可研報告評審、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原則上由可研編制單位承擔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工作,。由項目單位按照框架協議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并執行,招標人和項目單位不承諾服務期限內的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全部或部分委托本標段中標人。
招標人將根據本次招標結果與中標單位簽訂框架協議,并在后續根據具體項目規劃及可行性研究實際需求數量由華能瀾滄江股份 下屬公司與中標單位簽訂具體項目的采購合同。本次招標為框架服務招標,服務項目根據招標后續開展情況確定。框架招標的具體采購數量以實際項目落地后為準,因受國家新能源產業政策等因素影響,實際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招標人不保證采購項目的準確性,對實際采購規模、數量與招標范圍的差異不承擔責任,最終采購量和規模以實際項目需求為準。
服務期自簽訂框架協議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資質要求:同時具有①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②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
(2)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至少有3個風電項目和3個光伏項目的可研業績。
(3) 人員要求:提供兩名主要負責人,均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近三年擔任過類似項目的負責人或設總或副設總,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