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聯合電力 所屬電廠廠側入爐煤碳排放樣品管理系統及配套硬件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0-3-295)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北方聯合電力 所屬電廠廠側入爐煤碳排放樣品管理系統及配套硬件設備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按照《碳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第1部分:發電企業》要求,為完成入爐煤碳排放樣品管理,需各單位增設碳排放樣品管理系統及相關配套設備,并滿足數據規范化要求。
本次項目建設單位包括:北方公司所屬內蒙古北方蒙西發電 、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 烏海發電廠、北方聯合電力 烏海熱電廠、北方聯合電力 臨河熱電廠、北方聯合電力 烏拉特發電廠、北方聯合電力 包頭第一熱電廠、北方聯合電力 包頭第二熱電廠、北方聯合電力 包頭第三熱電廠、內蒙古科林發電 、北方聯合電力 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北方魏家峁煤電 、內蒙古和林發電 、內蒙古豐電能源發電 、錫林郭勒熱電 、內蒙古上都發電 。
2.2 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
2.3 招標范圍: 投標方需招標文件中技術規范書的要求完成本項目所涉及的設計、供貨、設備搬運、安裝、電纜敷設及接線、主機和網絡調試、系統加電啟動投入運行,數據通過網絡上傳至管理部門。
詳見技術規范書。
本項目由北方聯合電力 統一招標各單位分別簽訂合同,付款由所屬15家單位分攤支付。
2.4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20天具備硬件設備供貨條件,具體交貨時間以項目單位通知為準,2個月完成設備調試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方須具有近年至少1份火電廠燃料管理系統開發建設或改造合同業績(需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包括合同首頁、項目名稱、合同內容、簽訂日期、簽字蓋章等)。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3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