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內容及規模
建設內容包括矸石場排水工程、擋矸壩等主體工程,以及公用、依托、環保工程,最大庫存容量500萬噸。
項目簡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貴州鑫恒煤炭銷售有限公司矸石堆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 0857-8237914
傳真: 0857-8237914
通訊地址: 畢節市貴畢大道520-1號畢節市環境保護局規劃環評科
郵編: 551700
項目名稱 | 貴州鑫恒煤炭銷售有限公司矸石堆場建設項目 | |
建設地點 | ||
建設單位 | 貴州鑫恒煤炭銷售有限公司 |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東莞虹覲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①環境空氣:施工期的產生的粉塵采取灑水降塵、限制車速、保持施工場地路面清潔和設置運輸車輛過水池、避免大風天氣作業、運輸車輛車箱必須加蓋蓬布等措施。 ②廢水:施工廢水經臨時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的生活污水采取統一收集后用于施工現場灑水降塵,不外排。 ③噪聲:施工期噪聲采取加強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工時間,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優先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禁止夜間施工等噪聲控制措施,對環境影響較小。 ④固體廢物:土石方,堆放到就近的表土臨時堆場,棄石和表土分區堆存,用于復墾時取土;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清運至鄉鎮垃圾轉運站;對環境影響較小。 (二)營運期 ①廢氣:堆填作業產生的揚塵、裝卸作業產生的揚塵經灑水抑塵、規范裝車,采用篷布加蓋、洗輪池等措施;機械作業廢氣采取目須購置符合標準的機械;對環境影響較小。 ②廢水:項目場內不設生活營地,不提供食宿,職工入廁借助周邊旱廁,項目區無職工生活污水產生;運輸車輛在綠塘煤礦內清洗,不在本項目廠區清洗,項目區無生產廢水產生;矸石場需灑水抑塵,用水來源于淋濾水沉淀池,不會形成徑流,對周圍環境無影響。 ③噪聲:在滿足工藝的前提下,選用功率小,噪聲低的設備、夜間不運行、限制車輛速度,在敏感目標處禁止鳴笛等措施;對環境影響較小。 ④固體廢物:項目煤矸石堆場作為綠塘煤礦集中處置其產生的廢棄煤矸石的場所,其本身運營無固體廢物產生。項目雇傭的兩名員工均為當地村民,場內不設生活營地,不提供食宿,因此無生活垃圾產生。項目區域不設機械設備修理間,機械設備維修全依托外單位進行修理維護,產生的機修廢物由維修單位帶走處理,故本項目無機械設備修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機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