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包頭化工樹脂新材料技術開發及應用研究開發平臺項目反應部分技術服務公開招標項目(第2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公司包頭化工樹脂新材料技術開發及應用研究開發平臺項目反應部分技術服務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哈林格爾鎮西南的九原工業園區神華科技園1號,距包頭市昆都侖區約17公里。廠址北鄰包頭市南繞城公路和包蘭鐵路,距南繞城公路50米,距包蘭鐵路約400米。
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聚丙烯裝置采用Unipol氣相流化床聚丙烯工藝,以丙烯為主要原料,可生產均聚、無規共聚和抗沖共聚三大類聚丙烯產品,年設計運行時間8000小時,年設計產量30萬噸。
包頭煤化工聚乙烯裝置采用氣相流化床工藝,能夠生產均聚物、共聚物產品。年設計運行時間8000小時,年設計產量30萬噸。
隨著我國傳統石油化工、現代煤化工、輕烴脫氫、頁巖氣化工等領域的飛速發展,聚烯烴行業原料來源多元化、生產裝置大規?;?、產品同質化、市場競爭白熱化的情形在迅速加劇,加上人們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及生物可降解材料的發展對通用聚烯烴產品市場的擠壓,聚烯烴產業的發展正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考慮到包頭煤化工的Unipol聚丙烯及Unipol聚乙烯生產裝置所占的比重及當前對產品開發及技術服務的迫切需求,研究新工藝、開發新產品、實現差別化、提高附加值便成為國能包頭煤化工亟待解決的新課題及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新任務。
因此,亟需建設一套具備多功能烯烴聚合工藝的中試裝置,為氣相烯烴聚合工藝用催化劑研發提供技術轉化平臺,也為現有氣相聚合工藝生產裝置新產品開發提供技術支持。
2.1.2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
研究編制完成50-125kg/h氣相流化床聚丙烯中試裝置建設的可行性研究,并設計一套規模小、操作條件與牌號容易切換、設備之間的邏輯順序易改造的多功能烯烴聚合中試裝置,在設計中可以集各種工藝的優點于一身,并且可隨著聚烯烴新工藝新技術的要求而不斷改進,完全有可能在該多功能中試裝置上開發烯烴聚合工藝的新技術或新方法,發揮其對工藝優化及新工藝應用的支撐作用。
1)研究設計一套中試裝置生產規模:125kg/h聚丙烯或聚乙烯粒子料;
2)中試裝置操作彈性:70~110%;
3)中試裝置生產方式:連續操作;
4)中試裝置操作時數:裝置設計運行時間8000小時/年。單次試驗可連續運轉14天(約336小時/次);
5)可生產丙烯均聚、乙丙二元無規共聚、丙丁二元無規共聚、乙丙丁三元無規共聚、茂金屬等聚丙烯系列產品;
6)可生產高密度聚乙烯、中密度聚乙烯、線性低密度聚乙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茂金屬等聚乙烯系列產品;
7)中試裝置工藝屬連續法雙氣相流化床反應系統;
8)對丙烯聚合體系而言,可以用1#氣相釜開展丙烯均聚、乙烯丙烯無規共聚、乙烯丙烯丁烯三元共聚及茂金屬聚丙烯等研究工作,也可以用1#及2#氣相釜串聯運行開展丙烯均聚、乙烯丙烯無規共聚及乙烯丙烯抗沖共聚的研究工作,預留第三釜接口及平臺空間;
9)對于乙烯聚合體系而言,可以用2#氣相釜單獨開展高密度聚乙烯、中密度聚乙烯、線性低密度聚乙烯、極低或超低密度聚乙烯、茂金屬聚乙烯的研究工作;
10)中試裝置可實現對unipol聚丙烯及unipol聚乙烯工藝的全流程模擬。
2.1.3項目總工期:可行性研究報告及中試裝置工藝設計方案完成時間為簽訂合同后3個月內。對建成的中試裝置技術服務指導至本課題驗收后的1年內,具體以國能能源集團驗收簽字日期算起。
2.1.4項目地點: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0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裝置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提供一份已完成的50kg/h及以上規模為氣相流化床聚丙烯中試裝置建設或研發的業績,裝置單次運行時間可達到240小時以上且已投運一年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用戶證明掃描件及增值稅發票一張,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滿1年的材料。(用戶證明中須明確裝置投運一年以上。如合同中未體現氣相流化床聚丙烯中試裝置規模50kg/h及以上和裝置單次運行時間可達到240小時以上,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技術協議,技術協議須體現氣相流化床聚丙烯中試裝置規模50kg/h及以上和裝置單次運行時間可達到240小時以上,或在用戶證明中體現氣相流化床聚丙烯中試裝置規模50kg/h及以上和裝置單次運行時間可達到240小時以上)。增值稅發票須包含付款方、收款方,提供增值稅發票與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驗結果不符,或發票信息不全,或信息模糊導致無法查詢的業績不予可,可同時附發票查詢截圖。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
(2)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氣相流化床聚丙烯中試裝置建設或研發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3)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為投標人在冊正式人員,提供2022年1月-2022年9月任意連續的6個月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社保機構出具或社保網站截圖并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10-1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10-19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公司包頭化工樹脂新材料技術開發及應用研究開發平臺項目反應部分技術服務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哈林格爾鎮西南的九原工業園區神華科技園1號,距包頭市昆都侖區約17公里。廠址北鄰包頭市南繞城公路和包蘭鐵路,距南繞城公路50米,距包蘭鐵路約400米。
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聚丙烯裝置采用Unipol氣相流化床聚丙烯工藝,以丙烯為主要原料,可生產均聚、無規共聚和抗沖共聚三大類聚丙烯產品,年設計運行時間8000小時,年設計產量30萬噸。
包頭煤化工聚乙烯裝置采用氣相流化床工藝,能夠生產均聚物、共聚物產品。年設計運行時間8000小時,年設計產量30萬噸。
隨著我國傳統石油化工、現代煤化工、輕烴脫氫、頁巖氣化工等領域的飛速發展,聚烯烴行業原料來源多元化、生產裝置大規?;?、產品同質化、市場競爭白熱化的情形在迅速加劇,加上人們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及生物可降解材料的發展對通用聚烯烴產品市場的擠壓,聚烯烴產業的發展正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考慮到包頭煤化工的Unipol聚丙烯及Unipol聚乙烯生產裝置所占的比重及當前對產品開發及技術服務的迫切需求,研究新工藝、開發新產品、實現差別化、提高附加值便成為國能包頭煤化工亟待解決的新課題及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新任務。
因此,亟需建設一套具備多功能烯烴聚合工藝的中試裝置,為氣相烯烴聚合工藝用催化劑研發提供技術轉化平臺,也為現有氣相聚合工藝生產裝置新產品開發提供技術支持。
2.1.2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
研究編制完成50-125kg/h氣相流化床聚丙烯中試裝置建設的可行性研究,并設計一套規模小、操作條件與牌號容易切換、設備之間的邏輯順序易改造的多功能烯烴聚合中試裝置,在設計中可以集各種工藝的優點于一身,并且可隨著聚烯烴新工藝新技術的要求而不斷改進,完全有可能在該多功能中試裝置上開發烯烴聚合工藝的新技術或新方法,發揮其對工藝優化及新工藝應用的支撐作用。
1)研究設計一套中試裝置生產規模:125kg/h聚丙烯或聚乙烯粒子料;
2)中試裝置操作彈性:70~110%;
3)中試裝置生產方式:連續操作;
4)中試裝置操作時數:裝置設計運行時間8000小時/年。單次試驗可連續運轉14天(約336小時/次);
5)可生產丙烯均聚、乙丙二元無規共聚、丙丁二元無規共聚、乙丙丁三元無規共聚、茂金屬等聚丙烯系列產品;
6)可生產高密度聚乙烯、中密度聚乙烯、線性低密度聚乙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茂金屬等聚乙烯系列產品;
7)中試裝置工藝屬連續法雙氣相流化床反應系統;
8)對丙烯聚合體系而言,可以用1#氣相釜開展丙烯均聚、乙烯丙烯無規共聚、乙烯丙烯丁烯三元共聚及茂金屬聚丙烯等研究工作,也可以用1#及2#氣相釜串聯運行開展丙烯均聚、乙烯丙烯無規共聚及乙烯丙烯抗沖共聚的研究工作,預留第三釜接口及平臺空間;
9)對于乙烯聚合體系而言,可以用2#氣相釜單獨開展高密度聚乙烯、中密度聚乙烯、線性低密度聚乙烯、極低或超低密度聚乙烯、茂金屬聚乙烯的研究工作;
10)中試裝置可實現對unipol聚丙烯及unipol聚乙烯工藝的全流程模擬。
2.1.3項目總工期:可行性研究報告及中試裝置工藝設計方案完成時間為簽訂合同后3個月內。對建成的中試裝置技術服務指導至本課題驗收后的1年內,具體以國能能源集團驗收簽字日期算起。
2.1.4項目地點: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0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裝置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提供一份已完成的50kg/h及以上規模為氣相流化床聚丙烯中試裝置建設或研發的業績,裝置單次運行時間可達到240小時以上且已投運一年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用戶證明掃描件及增值稅發票一張,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滿1年的材料。(用戶證明中須明確裝置投運一年以上。如合同中未體現氣相流化床聚丙烯中試裝置規模50kg/h及以上和裝置單次運行時間可達到240小時以上,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技術協議,技術協議須體現氣相流化床聚丙烯中試裝置規模50kg/h及以上和裝置單次運行時間可達到240小時以上,或在用戶證明中體現氣相流化床聚丙烯中試裝置規模50kg/h及以上和裝置單次運行時間可達到240小時以上)。增值稅發票須包含付款方、收款方,提供增值稅發票與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驗結果不符,或發票信息不全,或信息模糊導致無法查詢的業績不予可,可同時附發票查詢截圖。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
(2)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氣相流化床聚丙烯中試裝置建設或研發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3)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為投標人在冊正式人員,提供2022年1月-2022年9月任意連續的6個月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社保機構出具或社保網站截圖并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10-1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10-19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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