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海煉化催化劑裝卸料系統4套【鎮海基地二期催化裂化1140、1141】采購招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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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鎮海煉化催化劑裝卸料系統4套【鎮海基地二期催化裂化1140、1141】(WZ20221009-2111-13205-B1)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催化劑裝卸料系統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已通過審批,資金已落實。 2.2 招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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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物資 | 數量 | 計量單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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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411-PA-2006,廢催化劑密閉卸料打包系統 | 1.00 | 套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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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411-PA-2005,催化劑密閉裝料系統 | 1.00 | 套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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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401-PA-1006,廢催化劑密閉卸料打包系統 | 1.00 | 套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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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401-PA-1005,催化劑密閉裝料系統 | 1.00 | 套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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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術規格:技術規格見具體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投標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登記,執照有效。 3.1.2 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 “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3 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4 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5 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6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十年(合同交貨期為2012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至少有2套以上在催化裂化裝置或催化裂解裝置催化劑密閉裝、卸系統的交貨業績,并且其中至少有1套運行滿3年的運行業績(合同供貨期在2018年12月31日前視作運行業績)。投標人應提供能證明業績的發票、合同、技術協議復印件,其業績列表中至少應包括項目名稱、設備名稱、設備數量、設備規格、設備材料、產品數據表以及簽署和蓋章頁等。技術協議、合同、發票復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視為無效證明。 3.1.7 投標人本身具有D類壓力容器設計、制造資質和GC2壓力管道設計、安裝資質,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制造,投標時須附上特種設備分包商壓力容器設計、制造資質以及委托協議。距離設備及其相連管線外表面1m處,噪聲不大于85dB。 3.1.8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必須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標文件中應提供偏離表,偏離表中應填寫具體的偏離項目,并在標前澄清經業主確認,如沒有偏離項應填寫聲明無偏離,未列入偏離表的任何偏離視為完全響應招標文件。偏離招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被否決。 3.1.9 投標人按招標文件的供貨范圍和工作范圍提供的產品和配置必須是完整的,無缺項,在功能上完全滿足應用要求。投標人承諾整體性能保證,無論何時發現缺項或漏項,投標人都必須承諾無條件的無償補足。 3.1.10 投標方必須為本所購設備及系統的生產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不接受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 3.1.11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1.12 詳細要求具體見招標文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申請,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更多>同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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