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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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五凌電力紅寺堡100兆瓦光伏復合發電項目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紅寺堡區境內,場址中心經緯度坐標為105°93′12′′E、37°28′72′′N。場址東北約距紅寺堡區政府約19km。本項目交流側容量為100MW,直流側實際安裝容量為120.03264MWp,共安裝N型560Wp單晶TOPCon雙面光伏組件214344塊。項目總占地面積4070畝,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壓站,安裝1臺100MVA變壓器。新建的光伏發電單元通過逆變、匯流、箱式變壓器升壓至110kV后,以1回110kV線路接入附近光伏電站統一送出,逆變器采用300kW組串式逆變器。本工程為山地集中式光伏電站,光伏方陣布設在丘陵地貌上,地勢有起伏,光伏陣列依地勢鋪設。光伏組件采用固定式和平單軸兩種支架安裝方式。固定式支架安裝方式實際布置容量89.6896MWp。共采用N型560Wp單晶TOPCon雙面光伏組件160160塊,26塊串聯。組件尺寸2278*1134*35mm,單塊重量28.0kg。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順坡布置,正向朝南,組件傾角31°,縱向雙排布置,單個陣列放置2行13列,共6160個陣列。平單軸支架安裝方式實際布置容量30.34304MWp,共采用N型560Wp單晶TOPCon雙面光伏組件54184塊,26塊串聯。組件尺寸2278*1134*30mm,單塊重量32.0kg。采用平單軸跟蹤支架,跟蹤軸傾角為0,跟蹤范圍為±45°,單個跟蹤支架布置組件2列26行,共1042個跟蹤陣列。支架驅動方式采用非聯動。組件東西兩向跟蹤,軸中心間距最小為11.5m,南北向兩支架組件凈間距最小為1m,軸中心最小離地高度為3.2m。
2.2招標范圍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五凌電力紅寺堡100兆瓦光伏復合發電項目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紅寺堡區境內,場址中心經緯度坐標為105°93′12′′E、37°28′72′′N。場址東北約距紅寺堡區政府約19km。本項目交流側容量為100MW,直流側實際安裝容量為120.03264MWp,共安裝N型560Wp單晶TOPCon雙面光伏組件214344塊。項目總占地面積4070畝,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壓站,安裝1臺100MVA變壓器。新建的光伏發電單元通過逆變、匯流、箱式變壓器升壓至110kV后,以1回110kV線路接入附近光伏電站統一送出,逆變器采用300kW組串式逆變器。本工程為山地集中式光伏電站,光伏方陣布設在丘陵地貌上,地勢有起伏,光伏陣列依地勢鋪設。光伏組件采用固定式和平單軸兩種支架安裝方式。固定式支架安裝方式實際布置容量89.6896MWp。共采用N型560Wp單晶TOPCon雙面光伏組件160160塊,26塊串聯。組件尺寸2278*1134*35mm,單塊重量28.0kg。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順坡布置,正向朝南,組件傾角31°,縱向雙排布置,單個陣列放置2行13列,共6160個陣列。平單軸支架安裝方式實際布置容量30.34304MWp,共采用N型560Wp單晶TOPCon雙面光伏組件54184塊,26塊串聯。組件尺寸2278*1134*30mm,單塊重量32.0kg。采用平單軸跟蹤支架,跟蹤軸傾角為0,跟蹤范圍為±45°,單個跟蹤支架布置組件2列26行,共1042個跟蹤陣列。支架驅動方式采用非聯動。組件東西兩向跟蹤,軸中心間距最小為11.5m,南北向兩支架組件凈間距最小為1m,軸中心最小離地高度為3.2m。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范圍為五凌電力紅寺堡100兆瓦光伏復合發電項目110kV升壓站及光伏區EPC總承包,項目110kV送出工程由項目單位另行招標,不包含在本招標范圍內。除本公告第2.3條招標界限中明確由項目單位(包括項目單位委托其他單位)負責的內容外,招標范圍包括項目前期、征占地手續辦理、涉網手續辦理、勘察設計(施工圖階段)、設備購置、工程施工、調試、試運行與驗收等全部工作,即采取“交鑰匙”方式,中標單位負責按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接入系統設計評審意見、按項目單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等資料完成光伏電站110kV升壓站及光伏區建設(不含送出線路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項目前期、征占地及涉網等合法合規手續辦理所有前期、征占地、涉網等合法合規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水土保持方案、節能評價(如有)、節地評價(如有)、安全預評價報告、入網安全性評價報告、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洪水影響評價報價報告、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安全“三同時”、職業健康衛生“三同時”等專題報告編制、審查、評審及取得相關部門批復等工作。項目建設永久用地手續辦理,及因此發生的征地費、用地補償費、遷移補償費、余物清理費等所有費用、稅金,包括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動產證等。辦理開工、并網、驗收等手續。包括征占地、工程施工、并網等與地方及電網關系協調、10kV外來電源線路穿(跨)越手續辦理與協調(如有)、疫情防控、電力質量監督檢查等。各手續及支持性文件辦理過程中,項目單位將提供必要的配合。本項目總體手續由升壓站及光伏區EPC總承包負責辦理,涉及送出工程的部分,由送出線路EPC總承包負責配合并根據其所承擔的內容承擔相應的費用。與升壓站及光伏區無關、僅涉及送出工程的部分由送出工程EPC總承包單位自行負責與承擔費用。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永久性征地費、土地使用稅等相關稅費由承包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發包人根據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相關稅收標準進行支付。
(2)勘察設計包括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設計階段的詳勘工作,竣工圖編制,組織設計文件的咨詢、評審。所有設計成果須滿足相關規程、規范要求,并通過項目單位、寧夏自治區內能源主管部
(1)項目前期、征占地及涉網等合法合規手續辦理所有前期、征占地、涉網等合法合規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水土保持方案、節能評價(如有)、節地評價(如有)、安全預評價報告、入網安全性評價報告、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洪水影響評價報價報告、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安全“三同時”、職業健康衛生“三同時”等專題報告編制、審查、評審及取得相關部門批復等工作。項目建設永久用地手續辦理,及因此發生的征地費、用地補償費、遷移補償費、余物清理費等所有費用、稅金,包括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動產證等。辦理開工、并網、驗收等手續。包括征占地、工程施工、并網等與地方及電網關系協調、10kV外來電源線路穿(跨)越手續辦理與協調(如有)、疫情防控、電力質量監督檢查等。各手續及支持性文件辦理過程中,項目單位將提供必要的配合。本項目總體手續由升壓站及光伏區EPC總承包負責辦理,涉及送出工程的部分,由送出線路EPC總承包負責配合并根據其所承擔的內容承擔相應的費用。與升壓站及光伏區無關、僅涉及送出工程的部分由送出工程EPC總承包單位自行負責與承擔費用。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永久性征地費、土地使用稅等相關稅費由承包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發包人根據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相關稅收標準進行支付。
(2)勘察設計包括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設計階段的詳勘工作,竣工圖編制,組織設計文件的咨詢、評審。所有設計成果須滿足相關規程、規范要求,并通過項目單位、寧夏自治區內能源主管部
門、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的審查。負責施工圖技術交底及施工期間的現場設計服務工作等。
(3)設備購置光伏組件及逆變器由發包人提供,除此之外,110kV升壓站及光伏區內所有設備均由承包人負責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箱變、支架、110kV電力變壓器、中性點成套設備、GIS、開關柜、配電設備、二次設備、接地變、SVG、10kV施工變及外來電源系統、視頻系統、監控系統設備(包含二次安防)、調度設備、門禁安防系統、各種電纜、站用電及直流系統、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綜合自動化設備、通信設備、遠程集控接入設備、光伏電站管理系統、給排水設備、照明設備、消防設備、滿足設備安全運行必要的工器具與備品備件,及所有設備的供貨、運輸、保管、倒運等。升壓站及光伏區設備(包括由發包人采購的光伏組件及逆變器)到場后的卸貨、倒運、保管等。
(4)建筑與安裝工程本項目所有建筑、安裝工程均由承包人負責,包括(但不限于):場平、發電設備基礎、防雷及接地工程、匯流及變電設備基礎、集電線路工程、接地工程、圍墻與設備圍欄、主變基礎、配電設備基礎、無功補償系統基礎、其他設備基礎、設備構(支)架、電纜溝、大門、進出場道路、場內道路、防洪設施,升壓站內及光伏場區所有構建筑物、設備的建筑與安裝,監視系統、控制保護系統、遠程集控接入系統(含首年電力通道租賃和視頻專用通道租賃)、通信系統(含首年調度通信和100M運營商通信)、消防、給排水、暖通、照明系統、勞動安全、職業健康、環保、水保、接入系統、接入招標人新能源運營中心等設備設施的建筑、安裝施工、裝修、調試、試驗、試運行等全部工程施工。包括施工過程中與當地政府及當地村民的民事協調(含外來電源線路跨越等)、臨時或永久性及措施性補償等工作,施工后場地恢復等;負責施工過程中安全、水保、環保、勞動衛生工作、疫情防控等;負責站區綠化工程、安全五星級建設。
(5)調試、試驗、并網、試運行及質量保證負責110kV升壓站的全部調試(包括與儲能設備聯調)、報驗、試驗、配合電網及政府檢查(包括檢查的各項費用)、并網手續辦理、涉網試驗、配合質監站驗收以及試運行工作,負責質保期內的工程修復及維護工作。負責簽訂計量技術協議,高壓供用電合同、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及時提供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簽訂計量技術協議所需的初審資料并保證通過審查,負責在投產前60天完成與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簽訂計量技術協議、高壓供用電合同、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負責協調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計量中心在投產前30天完成關口計量裝置的現場驗收。負責辦理電能質量檢測報告及電力業務許可證。
(6)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負責工程驗收、移交的相關工作。負責檔案、消防、安全、防雷接地、水保、環保、復墾、職業衛生健康等所有專項驗收;負責工程竣工驗收。
(7)其他臨時工程的設計、建設、管理、拆除等工作;自行解決施工期間所有臨建設施場所的選址工作,包括辦公場所(含業主、設計、監理單位各1間辦公室)、宿舍、材料堆放加工場地、砼攪拌站(若自建)、臨時通道等,并負責臨建設施征占土地過程中的協調費用、臨時占地費用等相關費用和手續辦理。負責與當地政府、電網的協調并承擔相關費用。自行解決承包方生活辦公用水、用電、通信等問題并承擔相關費用。確保五凌電力紅寺堡100兆瓦光伏復合發電項目建成并正常運行所必須的其他事項。
2.3招標界限
2.3.1下列事項不包含在招標范圍內,由項目單位負責: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初步設計報告;
3.接入系統方案編制、評審與批復;
4.地形測繪及勘測定界;
5.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
6.項目建設用地土地租賃手續及因此發生的征地費等所有費用、稅金;
7.土地復墾方案及批復意見。
8.組件(包括組件監造及檢測)、逆變器供貨。
2.3.2升壓站與110kV出線的分界點:110kV出線架構(含金屬構件)、OPGW光纜終端盒、避雷器及安裝由升壓站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線路安裝工程以出線側三相避雷器處作為分界點。通訊光纜安裝工程以110kV出線構架OPGW光纜終端盒作為分界點。
2.3工期要求本項目總工期:6個月,從項目單位下達開始工作通知之日開始計算。開始工作日期暫定2022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項目首投,2023年3月30日項目全容量投產;
主要節點目標如下:
(1)30天內升壓站場平工程、設備基礎完工;
(2)60天內升壓站主體土建工程(含裝修)完工;
(3)80天內所有電氣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具備受電條件;
(4)90天內項目首投。
(5)180天內項目全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法人資格: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3.2資質條件3.2.1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質:投標人(或聯合體投標人)必須具備電力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和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設計、施工的能力。
3.2.2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投標人應通過ISO9000標準認證、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OHSAS18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等。
3.3業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至少具有2個在建或已完工同類型EPC總承包業績(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4財務狀況
(3)設備購置光伏組件及逆變器由發包人提供,除此之外,110kV升壓站及光伏區內所有設備均由承包人負責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箱變、支架、110kV電力變壓器、中性點成套設備、GIS、開關柜、配電設備、二次設備、接地變、SVG、10kV施工變及外來電源系統、視頻系統、監控系統設備(包含二次安防)、調度設備、門禁安防系統、各種電纜、站用電及直流系統、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綜合自動化設備、通信設備、遠程集控接入設備、光伏電站管理系統、給排水設備、照明設備、消防設備、滿足設備安全運行必要的工器具與備品備件,及所有設備的供貨、運輸、保管、倒運等。升壓站及光伏區設備(包括由發包人采購的光伏組件及逆變器)到場后的卸貨、倒運、保管等。
(4)建筑與安裝工程本項目所有建筑、安裝工程均由承包人負責,包括(但不限于):場平、發電設備基礎、防雷及接地工程、匯流及變電設備基礎、集電線路工程、接地工程、圍墻與設備圍欄、主變基礎、配電設備基礎、無功補償系統基礎、其他設備基礎、設備構(支)架、電纜溝、大門、進出場道路、場內道路、防洪設施,升壓站內及光伏場區所有構建筑物、設備的建筑與安裝,監視系統、控制保護系統、遠程集控接入系統(含首年電力通道租賃和視頻專用通道租賃)、通信系統(含首年調度通信和100M運營商通信)、消防、給排水、暖通、照明系統、勞動安全、職業健康、環保、水保、接入系統、接入招標人新能源運營中心等設備設施的建筑、安裝施工、裝修、調試、試驗、試運行等全部工程施工。包括施工過程中與當地政府及當地村民的民事協調(含外來電源線路跨越等)、臨時或永久性及措施性補償等工作,施工后場地恢復等;負責施工過程中安全、水保、環保、勞動衛生工作、疫情防控等;負責站區綠化工程、安全五星級建設。
(5)調試、試驗、并網、試運行及質量保證負責110kV升壓站的全部調試(包括與儲能設備聯調)、報驗、試驗、配合電網及政府檢查(包括檢查的各項費用)、并網手續辦理、涉網試驗、配合質監站驗收以及試運行工作,負責質保期內的工程修復及維護工作。負責簽訂計量技術協議,高壓供用電合同、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及時提供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簽訂計量技術協議所需的初審資料并保證通過審查,負責在投產前60天完成與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簽訂計量技術協議、高壓供用電合同、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負責協調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計量中心在投產前30天完成關口計量裝置的現場驗收。負責辦理電能質量檢測報告及電力業務許可證。
(6)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負責工程驗收、移交的相關工作。負責檔案、消防、安全、防雷接地、水保、環保、復墾、職業衛生健康等所有專項驗收;負責工程竣工驗收。
(7)其他臨時工程的設計、建設、管理、拆除等工作;自行解決施工期間所有臨建設施場所的選址工作,包括辦公場所(含業主、設計、監理單位各1間辦公室)、宿舍、材料堆放加工場地、砼攪拌站(若自建)、臨時通道等,并負責臨建設施征占土地過程中的協調費用、臨時占地費用等相關費用和手續辦理。負責與當地政府、電網的協調并承擔相關費用。自行解決承包方生活辦公用水、用電、通信等問題并承擔相關費用。確保五凌電力紅寺堡100兆瓦光伏復合發電項目建成并正常運行所必須的其他事項。
2.3招標界限
2.3.1下列事項不包含在招標范圍內,由項目單位負責: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初步設計報告;
3.接入系統方案編制、評審與批復;
4.地形測繪及勘測定界;
5.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
6.項目建設用地土地租賃手續及因此發生的征地費等所有費用、稅金;
7.土地復墾方案及批復意見。
8.組件(包括組件監造及檢測)、逆變器供貨。
2.3.2升壓站與110kV出線的分界點:110kV出線架構(含金屬構件)、OPGW光纜終端盒、避雷器及安裝由升壓站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線路安裝工程以出線側三相避雷器處作為分界點。通訊光纜安裝工程以110kV出線構架OPGW光纜終端盒作為分界點。
2.3工期要求本項目總工期:6個月,從項目單位下達開始工作通知之日開始計算。開始工作日期暫定2022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項目首投,2023年3月30日項目全容量投產;
主要節點目標如下:
(1)30天內升壓站場平工程、設備基礎完工;
(2)60天內升壓站主體土建工程(含裝修)完工;
(3)80天內所有電氣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具備受電條件;
(4)90天內項目首投。
(5)180天內項目全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法人資格: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3.2資質條件3.2.1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質:投標人(或聯合體投標人)必須具備電力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和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設計、施工的能力。
3.2.2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投標人應通過ISO9000標準認證、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OHSAS18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等。
3.3業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至少具有2個在建或已完工同類型EPC總承包業績(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4財務狀況
3.4.1投標人近3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投標人應提交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
3.5施工設備
3.5.1投標人應能保證及時提供本招標項目所需的施工設備,其數量和品種應能滿足本招標項目主要的施工作業要求。
3.5.2若中標,擬投入本招標項目的主要施工設備清單中的關鍵設備和數量應及時到場,并保證完好。
3.6項目經理
3.6.1必須與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牽頭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3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6.2應有10年以上設計/施工經歷,近5年內負責過相同或類似的工程設計/施工(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擔任過100MW及以上光伏EPC項目的項目經理(或副經理)。
3.6.3持有壹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和安全生產B證。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實行押證管理,中標人從簽定合同起需將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押在業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退還。
3.7人員要求:
3.7.1設計負責人: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8年以上工程設計經驗,且至少全過程擔任過2個以上同等或以上規模工程項目設計的主要負責人。
3.7.2施工負責人: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經驗,且至少全過程擔任過2個以上同等或以上規模工程項目施工的主要負責人。
3.4.2投標人應提交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
3.5施工設備
3.5.1投標人應能保證及時提供本招標項目所需的施工設備,其數量和品種應能滿足本招標項目主要的施工作業要求。
3.5.2若中標,擬投入本招標項目的主要施工設備清單中的關鍵設備和數量應及時到場,并保證完好。
3.6項目經理
3.6.1必須與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牽頭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3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6.2應有10年以上設計/施工經歷,近5年內負責過相同或類似的工程設計/施工(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擔任過100MW及以上光伏EPC項目的項目經理(或副經理)。
3.6.3持有壹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和安全生產B證。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實行押證管理,中標人從簽定合同起需將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押在業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退還。
3.7人員要求:
3.7.1設計負責人: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8年以上工程設計經驗,且至少全過程擔任過2個以上同等或以上規模工程項目設計的主要負責人。
3.7.2施工負責人: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經驗,且至少全過程擔任過2個以上同等或以上規模工程項目施工的主要負責人。
3.7.3安全負責人: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具有5年(60個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經歷。
3.8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8.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8.2提交聯合體所有成員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3.8.3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8.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3.8.5聯合體的組建方式和投標行為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8.6聯合體中擬任項目經理必須由牽頭人一方的人員擔任;
3.8.7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3.1、3.4、
3.9條規定;聯合體的資質總和應滿足上述3.2條規定,業績總和應滿足上述3.3條規定;聯合體項目經理部主要人員安排必須符合上述3.6、3.7條規定。。
3.9其他
3.9.1投標人應無行賄犯罪記錄。
3.9.2投標人應無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記錄,近三年無不良訴訟記錄,無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受到違規處罰的記錄。
3.9.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或單位;
(2)為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標段(項目)的代建人;
(4)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3.8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8.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8.2提交聯合體所有成員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3.8.3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8.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3.8.5聯合體的組建方式和投標行為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8.6聯合體中擬任項目經理必須由牽頭人一方的人員擔任;
3.8.7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3.1、3.4、
3.9條規定;聯合體的資質總和應滿足上述3.2條規定,業績總和應滿足上述3.3條規定;聯合體項目經理部主要人員安排必須符合上述3.6、3.7條規定。。
3.9其他
3.9.1投標人應無行賄犯罪記錄。
3.9.2投標人應無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記錄,近三年無不良訴訟記錄,無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受到違規處罰的記錄。
3.9.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或單位;
(2)為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標段(項目)的代建人;
(4)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5)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6)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8)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9)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0)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6)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4.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8日(北京時間)。
(6)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8)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9)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0)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6)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4.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8日(北京時間)。
熱線服務: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節日除外)
備注:公告查詢以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為準!本網站為經營性收費網站。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查看詳細的招標公告或報名表格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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