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江西清潔能源 2022年第一批光伏項目可研報告審查框架協議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8-1-223)
項目所在地區:江西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江西清潔能源 2022年第一批光伏項目可研報告審查框架協議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1 項目
2.2 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協議簽訂生效日起一年。本框架有效期為中標簽訂的框架服務協議有效期,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如招標人需要,可隨時再次啟動框架協議采購,用于補充新的框架協議服務單位。
2.3 招標規模:華能江西清潔能源 及其管理的項目單位開發建設的集中式、分布式光伏項目,暫估總容量為800MW,其中集中式光伏項目暫定10個,分布式光伏項目暫定4個。
2.4 招標范圍:本次采購為華能江西清潔能源 2022年第一批光伏項目可研報告審查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組織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會、出具可研審查意見等。各項目分別簽訂可研評審服務合同。
按照采購需求情況,本次可研報告審查框架協議采購需求項目數量預估為14個,分為一個標段。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也不保證所有項目均簽訂可研審查服務合同,并以中標價格和實際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結算。
2.5審查期限要求:投標人應在合同簽訂并接到招標人書面文件通知后15天內組織召開會議,結合項目的基礎條件和實際情況,針對項目可研報告的各項內容進行全面審查,及時提出審查意見。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且具有工程咨詢單位甲級及以上資信證書)。
3.2.2投標人近三年至少有3個50MW以上且累計項目容量300MW及以上光伏項目可研編制或可研審查業績。
3.2.3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