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聚達發電 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
消納38萬千瓦新能源項目施工監理二標段【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8-3-012)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內蒙古聚達發電 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38萬千瓦新能源項目施工監理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因上一次招標失敗,現對內蒙古聚達發電 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38萬千瓦新能源項目施工監理標段二進行公開重新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樹林召鎮西南3km處庫布齊沙漠的達拉特光伏基地內,靠近640縣道附近。???????????
2.3 規模: 本期項目建設380MWp集中式地面光伏。?
2.4 建設工期: 計劃8個月。??????????
2.5 監理服務期限: 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并配合審計,具體開始服務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6 工程質量標準:高標準達標投產,創行業優質工程獎,創國家優質工程獎。
2.7 招標范圍:
標段一:380MWp集中式地面光伏場區及220kV升壓站施工監理,監理范圍包括光伏場區、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的建筑安裝工程、調試、試驗等全過程監理。
標段二:光伏場配套220kV送出線路及達拉特發電廠四期500kV升壓站擴建改造施工監理。監理范圍包括光伏場區升壓站出口220kV送出線路、達拉特發電廠四期500kV升壓站擴建改造的建筑安裝工程、調試、試驗等全過程監理。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委托人要求。
本項目分為兩個標段,同一投標人只能中標一個標段。一標段已確定中標人,本次招標為二標段重新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監理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專業甲級監理資質;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年220kV及以上線路和500kV及以上變電站工程施工監理合同業績至少各一份,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影印件。
3.2.3 總監理工程師要求: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持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年齡不得超過55周歲,應與監理單位有正式勞動關系(提供總監理工程師近一年內的勞動合同或近一年內連續6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線路工程總監理工程師業績。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