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山西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呂梁國道改線工程路面總承包項目部JD分部服務器、工作站、PLC、信息標志公開招標采購項目,招標人為山西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呂梁國道改線工程路面總承包項目部JD分部,招標項目資金來自R企業自籌 □車購稅補助 □銀行貸款 □中央財政補貼 □其他。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服務器、工作站、PLC、信息標志等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山西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呂梁國道改線工程路面總承包項目部JD分部服務器、工作站、PLC、信息標志公開招標采購項目的供應、運輸、卸貨、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等。
2.2 招標范圍:山西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呂梁國道改線工程路面總承包項目部JD分部服務器、工作站、PLC、信息標志公開招標采購項目。
2.3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項目共1個標段(主要技術參數詳見招標文件供貨要求)。
2.4 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月內(以供貨通知單為準,自發出通知之日起15日內供貨)。
2.5 交貨地點:山西省呂梁市(招標人指定地點)。
2.6 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規范要求,并滿足招標人需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一般納稅人資格,且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的制造商或經銷商。
若為制造商,須具備所投關鍵設備(LED可變信息標志)檢測報告資質,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若為經銷商,須取得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具備所投關鍵設備(LED可變信息標志)檢測報告資質,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2 財務要求: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比不小于1(以財務審計報告為準,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財務審計報告或銀行資信證明,2022年成立的企業可提供銀行資信證明)。
3.3 投標人業績:近三年(2019年6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過1項不少于350萬元同類設備供貨業績(業績證明以合同協議書,驗收證明或發票為準,缺少任意一項均不以認定)。
3.4 信譽要求:投標人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內(2019年6月1日至今)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無行賄犯罪記錄;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響應資格未被取消,財產未被接管、凍結,未處于破產狀態;投標人近三年未因發生過騙取成交和嚴重違約、違紀違法、質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糾紛被建設主管單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參與投標并且目前正處于處罰期內。
3.5 其他要求:
3.5.1 項目負責人1名,須提供可體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在冊員工的社保證明;
3.5.2 投標人提供的業績中單項合同內容包含LED可變信息標志、服務器或工作站等。
3.6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企業主要負責人(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等)相互兼職的關聯企業,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同包號項目,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均無效。
3.7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8 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時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若有多個供應商對同一個品牌的設備進行報名,以上傳報名資料至電子商務平臺較早的優先。
3.9 投標人對其遞交的投標文件的真實性負責,投標人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其投標將被否決;投標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2年6月17日18時至2022年6月24日18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招標文件。
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方可下載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詳情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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